当前位置: 首页 > 财税会计师 > 财税会计师经验分享 > 会计实训:没有房屋原值凭证该怎么计算个税?

会计实训:没有房屋原值凭证该怎么计算个税?

更新时间:2020-12-30 15:12:11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38收藏7

财税会计师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摘要 环球网校(环球青藤旗下品牌)小编分享了“会计实训:没有房屋原值凭证该怎么计算个税?”以下介绍了个人转让住房时,未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的,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供大家参考,涉及到此税务处理的考生请注意!

问:个人转让住房时,未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的,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8号)第三条规定: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税务机关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对其实行核定征税,即按纳税人住房转让收入的一定比例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具体比例由省税务局或者省税务局授权的市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出售住房的所处区域、地理位置、建造时间、房屋类型、住房平均价格水平等因素,在住房转让收入1%-3%的幅度内确定。

根据相关规定,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是指纳税人不能提供房屋购买合同、发票或建造成本、费用支出的有效凭证,或契税征管档案中没有上次交易价格或建造成本、费用支出金额等记录。凡纳税人能提供房屋购买合同、发票或建造成本、费用支出的有效凭证,或契税征管档案中有上次交易价格或建造成本、费用支出金额等记录的,均应按照核实征收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

2020年12月会计岗位综合能力考试结束,小编建议考生可填写环球网校提供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我们会及时提醒您12月会计岗位综合能力考试证书领取时间,请及时预约!

以上内容是会计实训:没有房屋原值凭证该怎么计算个税?更多财税热点请点击“免费下载”按钮下载。

分享到: 编辑:刘洋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财税会计师资格查询

财税会计师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财税会计师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财税会计师各地入口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