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关于补报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的通知
【摘要】造价工程师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包含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造价工程师注销注册等。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补报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的通知,以下是详细内容:
关于补报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注册造价工程师:
为服务广大企业和注册造价工程师,经与有关部门协调,对在2015年注册有效期已满,但没有按时申报延续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开展延续补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 办理程序及要求
申请延续注册的人员应按照《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的有关规定,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材料,同时必须通过“中国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www.ccost.com)进行网上申报”,并将“延续注册申请表”网上第1、2页正反面直接打印后,加盖聘用单位公章。
二、 申请人提交审查的原件材料(不再需要装订纸质材料)
1.延续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
2.注册证书原件及执业印章;
3.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4.前一个注册期内的工作业绩证明(成果文件等);
5.前一个注册期内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三、 受理时间、地点及咨询电话
受理时间:2016年2月29日至3月11日,下午1:00-4:00集中受理,逾期不再受理。
地点: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负1层49号窗口(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南三环交汇)
咨询电话:0431-82752875 联系人:隋成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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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造价工程师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包含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造价工程师注销注册等。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补报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的通知,以下是详细内容:
造价工程师考试通过以后,请考生携带相关材料,到各报名点办理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领取方式:
个人领证: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成绩单领取(成绩单在查询成绩时可以直接打印);
他人代领:凭代领人及持证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个别省禁止他人代领);
单位代领:须提供单位介绍信,介绍人身份证原件。
携带资料:
领取须持本人身份证(护照或驾照)原件、免冠证件照片若干张。
准考证原件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合格登记表》一式三份;
毕业证书原件;
免试条件的考生,还需提供高级职称资格证书原件;
若代领,代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要求的证件(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要求以当地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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