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工程师辅导资料: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更新时间:2010-01-26 09:59:28
来源:|0
浏览
收藏
一级造价工程师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有依法对抗对方要求或否认对方权利主张的权利。所谓双务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互相享有权利,同时又互相负有义务的合同。
Ø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Ø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Ø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①经营状况严重恶化;②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③丧失商业信誉;④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但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依照上述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当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转自环球网校edu24ol.com
更多信息请访问>> 造价工程师考试频道 造价工程师考试论坛 造价工程师辅导课程免费试听
·参与09造价成绩查询及反馈 赢环球精美礼品~~~~~~
·2010年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考试时间:10月23、24日
·2010年注册造价工程师考前网上辅导招生简章
·04、05、06、07、08年造价工程师考试试卷及答案汇总
最新资讯
- 2024年一级造价师《工程计价》知识点:企业管理费2024-10-03
- 2024年一级造价师《案例分析》知识点:建设项目投资估算与财务评价2024-10-02
- 免费分享:2024年一级造价师《工程计价》万人模考(一)2024-09-30
- 免费分享:2024年一级造价师《造价管理》万人模考(一)2024-09-29
- 快来背!2024年一级造价师《案例分析》高频考点2024-09-29
- 2024年一级造价师土建计量考点:提高围岩稳定性的措施2024-09-27
- 免费分享:一级造价师案例避坑指南(第三章)2024-09-27
- 免费分享:一级造价师案例避坑指南(第二章)2024-09-26
- 免费分享:一级造价师案例避坑指南(第一章)2024-09-25
- 2024年一级造价师《工程计价》知识点:国产非标准设备原价2024-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