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基础测试题一
一、单项选择题
1、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债务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对方解除合同的方式是( )。
A.可直接解除合同
B.只能通过人民法院
C.经催告后
D.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
【答案】A
【解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我国行政法规的制定主体是( )。
A.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B.国务院
C.国务院所属的各部、委、行、署
D.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较大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
【答案】B
【解析】行政法规是国务院为执行法律规定及履行宪法规定的行政管理职权的需要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3、某小型零售企业2008年度自行申报收入总额250万元、成本费用258万元,经营亏损8万元。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发现其发生的成本费用真实,实现的收入无法确认,依据规定对其进行核定征收。假定应税所得率为9%,则该小型零售企业2008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 )。
A.5.10万元
B.5.63万元
C.5.81万元
D.6.38万元
【答案】D
【解析】应纳所得税=258/(1-9%)×9%×25%=6.38(万元)。
4、发行公司债券,可以申请一次核准,分期发行。自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公司应在12个月内首期发行,剩余数量发行完毕的期限是( )。
A.12个月内
B.18个月内
C.24个月内
D.36个月内
【答案】C
【解析】发行公司债券,可以申请一次核准,分期发行。自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公司应在12个月内首期发行,剩余数量应当在24个月内发行完毕。
5、下列选项中,属于调控主体和规制主体基本职责的是( )。
A.贯彻法定原则
B.依法调控和规制
C.不得滥用调制权和和超越规制权
D.不得放弃调制权
【答案】A
【解析】贯彻法定原则是调控主体和规制主体的基本职责。
6、行政法规的制定部门是( )。
A.省级、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B.国务院直属机构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D.国务院
【答案】D
【解析】法规包括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7、下列有关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事务执行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
A.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
B.合伙人可以自营与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C.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无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
D.聘用非合伙人担任经营管理人员的,其在被聘用期间具有合伙人资格
【答案】A
【解析】根据规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因此选项B的说法错误;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有监督权,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因此选项C的说法错误;合伙企业聘用的经营管理人员不是企业的合伙人,选项D的说法错误。
8、下列关于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
A.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能够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B.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C.十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D.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答案】C
【解析】根据规定,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因此选项C错误。不满10周岁,不包括10周岁本身。选项C说“十周岁以下”,这是包括10周岁本身的,所以C不对。
9、在中国设立机构、场所且取得的所得与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是( )。
A.10%
B.20%
C.25%
D.33%
【答案】C
【解析】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且取得所得与其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适用25%的税率。
10、根据规定,单位活期存款的结息日是( )。
A.每季度末月的20日
B.每季度末月的10日
C.每年6月30日
D.每年6月1日
【答案】A
【解析】单位活期存款按日计息,按季结息,计息期间遇利率调整分段计息,每季度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
环球网校小编推荐:
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练习题汇总
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会计实务》基础测试题一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如果您在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中级会计职称考试频道或登陆中级会计职称论坛,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本文提供“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基础测试题一”,供练习
二、多项选择题
1、上市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除应符合一般条件之外,还应当符合的条件有( )。
A.拟配售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配售股份前股本总额的30%
B.控股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承诺认配股份的数量
C.采用包销方式发行
D.采用代销方式发行
【答案】A,B,D
【解析】配股应采用证券法规定的代销方式发行。
2、甲向乙发出订立合同的要约。下列各项中,可使甲发出的要约失效的情形有( )。
A.乙将拒绝要约的通知送达甲
B.甲依法撤销要约
C.乙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D.乙在承诺期限内作出承诺
【答案】A,B,C
【解析】包括:(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3、根据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留置担保范围的有( )。
A.主债权的利息
B.违约金
C.留置物保管费用
D.实现留置权的费用
【答案】A,B,C,D
【解析】根据规定,留置担保的范围包括:(1)主债权及利息;(2)违约金;(3)损害赔偿金;(4)留置物保管费用;(5)实现留置权的费用。
4、以公司资本结构和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方式为标准,可以将公司分为( )。
A.有限责任公司
B.股份有限公司
C.无限公司
D.两合公司
【答案】A,B,C,D
【解析】以公司资本结构和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方式为标准可以将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无限公司和两合公司。
5、下列事项中,不必经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并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的有 ( )。
A.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
B.修改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C.审议董事会亏损弥补方案
D.公司与其他公司合并
【答案】A,B,C
【解析】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变更公司形式或者修改公司章程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6、下列关于有限合伙企业的特征,说法正确的有( )。
A.有限合伙企业中,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
B.有限合伙人以其各自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C.有限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从事具体的经营管理
D.普通合伙人之间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答案】A,B,C,D
7、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由投资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B.分支机构需要领取营业执照
C.同时报该分支机构隶属的个人独资企业的登记机关备案
D.分支机构自行承担民事责任
【答案】A,B,C
8、无效民事行为与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区别体现在( )。
A.行为成立后的效力不同
B.主张权利的主体不同
C.行为效果不同
D.行使时间不同
【答案】A,B,C,D
9、甲、乙、丙、丁、戊五人共同成立一个合伙企业,约定委托甲和乙负责执行合伙事务,那么下列说法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有( )。
A.丙、丁、戊不再执行合伙事务,但有权监督甲和乙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B.甲和乙应当定期向丙、丁、戊报告合伙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产状况
C.所有合伙人都有权查阅合伙企业的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以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
D.当甲和乙不按照合伙协议执行合伙事务的,丙、丁、戊可以决定撤销委托
【答案】A,B,C,D
【解析】根据规定,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因此A正确;由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B正确;每个合伙人都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的权利,C正确。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和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D正确。
10、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发生的下列情形中,属于除名的有( )。
A.合伙人未履行出资义务
B.合伙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C.合伙人故意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D.合伙人被依法宣告死亡
【答案】A,C
环球网校小编推荐:
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练习题汇总
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会计实务》基础测试题一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如果您在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中级会计职称考试频道或登陆中级会计职称论坛,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本文提供“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基础测试题一”,供练习
三、判断题
1、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
【答案】对
2、出票人不可以在支票上记载自己为收款人。( )
【答案】错
【解析】出票人可以在支票上记载自己为收款人。
3、出租或者出售带宽、波长等网络元素的业务活动按照增值电信服务缴纳增值税。( )
【答案】错
【解析】出租或者出售带宽、波长等网络元素的业务活动按照基础电信服务缴纳增值税。
4、财政性存款由中国人民银行专营,不计利息。( )
【答案】对
5、主合同解除后,其担保合同的担保人也相应解除应承担的担保责任。( )
【答案】错
【解析】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6、《合伙企业法》规定了两种类型的企业,即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
【答案】对
7、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人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作为财务费用扣除。( )
【答案】对
8、甲公司近年发展迅速,但竞争对手乙公司某日精心策划并捏造了甲公司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虚伪事实,并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发布此信息,给甲公司的商业信誉造成了极大的损害。乙公司的行为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规定的诋毁商誉行为,应当对甲公司的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并可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
【答案】对
9、为地震灾后重建达成的联合协议属于可被《反垄断法》豁免的垄断协议。( )
【答案】对
10、仲裁裁决作出以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答案】对
【解析】根据规定,仲裁裁决作出以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环球网校小编推荐:
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练习题汇总
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会计实务》基础测试题一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如果您在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中级会计职称考试频道或登陆中级会计职称论坛,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本文提供“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基础测试题一”,供练习
四、简答题
1、某日,A签发一张商业汇票给收款人B,汇票记载的金额为人民币 8万元,B依法承兑后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C,C获得该汇票的第2天,因车祸而死亡,该汇票由其唯一的继承人D获得。D又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E,并依法提供了继承该票据的有效证明,E获得该汇票之后,将汇票金额改为人民币18万元,并背书转让给F,F又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G。G在法定期限内向付款人请求付款,付款人在审查该汇票后拒绝付款,理由是:(1)该汇票背书不连续。因为,C受让该汇票时,是该转让行为的被背书人,而在下一次背书转让中,背书人不是C,而是D。(2)该汇票金额已被变造。随即,付款人做成退票理由书,即为退票。
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及有关规定,请回答下列问题:
(1)付款人可否以背书不连续作为拒绝付款的理由?为什么?
(2)G可以向本例中的哪些当事人行使追索权?
(3)对此因变造而退票的行为,如何界定当事人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答案】
(1)付款人不得以背书不连续作为拒绝付款的理由。因为,尽管C受让该汇票时,是该行为的被背书人,而在下一次背书转让中,背书人不是C,而是D,但是,D系以继承方式从C处合法获得该汇票,是该汇票的权利人,只要其提供了有效证明,便可行使相应的权利,将该汇票转让给他人。因此,付款人不能以该汇票背书不连续作为拒绝付款的理由。
(2)依照《票据法》的有关规定,G可向其一切前手及付款人(因付款人已承兑该汇票)行使追索权,故G可以向A.B.D.E、F及付款人之一或数人或全部行使追索权。
(3)根据《票据法》的有关规定,票据的变造应依照签章是在变造之前或之后判定当事人的责任。A.B.D的签章是在变造之前,故应就该汇票当时记载的人民币8万元承担责任,付款人亦应对此承担责任;E为变造人,应对所造文义负责,即人民币 18万元承担责任; F签章在变造之后,亦应对人民币18万元负责。
2、公民张某准备乘坐某航运公司的客轮,由于来不及买票,张某向轮船上的工作人员说明了情况后直接上了船。
当张某上船后准备补票时,发现自己的钱包丢失,工作人员说:“你可以坐这趟船,但若出现意外的事故,根据我们单位的规定,我们概不负责。”张某连连答应。客轮运行途中,与一货轮相撞,张某受伤。经查明,引起事故的责任人是客轮一方。张某要求航运公司赔偿自己所受的损失,航运公司表示,已经同张某有免责的约定在先,因而拒绝了张某的请求。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结合《合同法》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若张某无钱购票,航运公司可否拒绝其乘船?并说明理由。
(2)航运公司同张某的免责约定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答案】
(1)航运公司可以拒绝张某乘船。根据《合同法》规定,旅客应当支付票款,旅客应当持有效客票乘运。旅客无票乘运、超程乘运、越级乘运或者持失效客票乘运的,应当补交票款,承运人可以按照规定加收票款。旅客不交付票款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本题中,在张某无钱购票的情况下,航运公司可以拒绝运输。
(2)免责约定无效。根据《合同法》规定,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无效。因此,航运公司在与张某的口头协议中,附加上了免除作为承运人主要义务的免责条款,违反了《合同法》的规定,因而该约定无效。
环球网校小编推荐:
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练习题汇总
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会计实务》基础测试题一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如果您在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中级会计职称考试频道或登陆中级会计职称论坛,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本文提供“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基础测试题一”,供练习
五、综合题
1、甲系A公司业务员,负责A公司与B公司的业务往来事宜。2014年2月,甲离职,但A公司并未将这一情况通知B公司。2014年3月3日,甲仍以A公司业务员的名义到B公司购货,并向B公司交付了一张出票人为A公司、金额为30万元的支票,用于支付货款,但未在支票上记载收款人名称。之后,甲提走货物。后查明,支票上所盖A公司公章及其法定代表人人名章均系甲伪造。B公司于2月20日与公益机构C基金会签订书面协议,约定捐赠30万元用于救灾。3月4日,B公司将该支票交付C基金会,但未在支票上作任何记载。
3月5日,C基金会为支付向D公司购买救灾物品的货款,将自己记载为收款人后,将支票背书转让给D公司。
3月6日,D公司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E公司,用于购买生产原料。后发现,E公司向D公司出售的原料存在严重质量问题。
3月10日,E公司将支票背书转让给F大学,用于设立奖学金。
3月11日,F大学向支票所记载的付款银行请求付款时,银行发现支票上A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的签章、印章系伪造,遂拒绝付款。F大学先后向D、E公司进行追索,均遭拒绝。后F大学又向C基金会追索,C基金会向F大学承担票据责任后,分别向B公司和A公司追索,均遭拒绝。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D公司是否有权拒绝F大学的追索?并说明理由。
(2)C基金会向F大学承担票据责任后,是否有权向B公司进行追索?是否有权要求B公司继续履行赠与义务?并分别说明理由。
(3)C基金会是否有权向A公司追索?并说明理由。
(4)C基金会是否有权向甲追索?并说明理由。
【答案】
(1)D公司有权拒绝F大学的追索。根据规定,持票人取得的票据是无对价或者不相当对价的,由于其享有的权利不能优于其前手,因此票据债务人可以以对抗持票人前手的抗辩事由对抗该持票人。在本题中,E公司交付的货物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D公司有权以此为由对E公司提出抗辩;而F大学无对价取得票据(该支票用于设立奖学金,属于赠与),D公司有权以对抗E公司的事由,对抗F大学。
(2)①C基金会无权向B公司进行追索。根据规定,B公司未在票据上签章,不是票据债务人,故不应承担票据责任;②C基金会有权要求B公司继续履行赠与义务。根据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赠与。在本题中,B、C双方的赠与合同具有社会公益性质,B公司不得撤销,C基金会有权要求其继续履行。
(3)C基金会无权向A公司追索。根据规定,在票据伪造的情况下,被伪造人(A公司)不承担票据责任。
(4)C基金会无权向甲追索。根据规定,伪造人(甲)并未以自己名义在票据上签章,不承担票据责任。
环球网校小编推荐:
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练习题汇总
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会计实务》基础测试题一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如果您在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中级会计职称考试频道或登陆中级会计职称论坛,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本文提供“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基础测试题一”,供练习
2、2007年11月,A公司向B银行借款2000万元,期限2年。A公司将其所属一栋房屋作为抵押并办理了抵押权登记。2008年1月,A公司与C公司签订书面合同,将该房屋出租给C公司,租期5年,月租金5万元,每年1月底前一次付清全年租金。2009年1月,经A公司同意,C公司与D公司订立书面合同,将该房屋转租给D公司,租期4年,月租金8万元。根据约定,D公司的租金缴付方式为:每年1月底前向C公司缴付3万元,向A公司缴付5万元。但合同签订后,D公司除向C公司缴付了3万元租金外,一直未向A公司缴付,C公司也未向A公司缴付2009年租金。后A公司无力清偿对B银行的借款,经B银行同意,A公司于2009年年底与E公司签订买卖合同,以2000万元的市场价格将房屋售与E公司,并约定2010年1月初办理过户登记。
2010年1月1日,D公司因违反约定使用房屋引发火灾,造成房屋损失100万元。C公司为此解除了与D公司的转租合同并收回房屋。1月5日,C公司对因火灾造成的房屋损失向A公司赔偿100万元。A公司与E公司于2010年1月6日依约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E公司要求C公司腾退房屋,C公司以“买卖不破租赁”为由予以拒绝。次日,C公司进而向A公司主张,A公司未告知其房屋出售之事,侵害了自己的优先购买权。A公司和E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因此无效,E公司并未取得房屋所有权。E公司发现房屋受损,经与A公司协商,E公司在应支付房屋价款中扣除100万元,只向A公司支付了1900万元。A公司将此1900万元支付给B银行,B银行则认为,其对于A公司因房屋受损而获得的100万元赔偿款也享有优先受偿权。此外,A公司和E公司均认为,欠缴的2009年全年租金应由自己收取。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C公司能否以“买卖不破租赁”为由拒绝E公司腾退房屋的要求?并说明理由。
(2)C公司是否有权解除与D公司的租赁合同?并说明理由。
(3)C公司是否有义务就房屋毁损向A公司赔偿100万元?并说明理由。
(4)B银行关于其对A公司获得的100万元赔偿款享有优先受偿权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5)是A公司还是E公司有权主张欠缴的2009年全年的房屋租金?并说明理由。
【答案】
(1)C公司不能以“买卖不破租赁”为由拒绝E公虱腾退房屋的要求。根据规定,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
(2)C公司有权解除与D公司的租赁合同。根据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在本题中,在转租合同中,承租人D公司违反约定使用房屋引发火灾,出租人C公司可以解除与D公司的租赁合同。
(3)C公司有义务就房屋毁损向A公司赔偿100万元。根据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与出租人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在本题中,对于D公司造成的房屋损失,承租人C公司有义务向出租人A公司赔偿损失。
(4)B银行的主张成立。根据规定,在抵押物灭失、毁损或者被征用的情况下,抵押权人可以就该抵押物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优先受偿。在本题中,B银行有权对A公司获得的100万元赔偿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5)A公司取得2009年全年的房屋租金。根据规定,2009年期间,E公司尚未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租赁合同的当事人依然是A公司,故A公司有权主张在此期间内的租金。
环球网校小编推荐:
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练习题汇总
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会计实务》基础测试题一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如果您在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中级会计职称考试频道或登陆中级会计职称论坛,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本文提供“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基础测试题一”,供练习
最新资讯
- 2024年中级会计考前48小时冲刺:考前最后一套卷免费下载!2024-09-05
- 2024年中级会计经济法考前48小时冲刺:考前最后一套卷2024-09-05
- 2024年中级会计财务管理考前48小时冲刺:再做一套题保持手感!2024-09-05
- 2024年会计中级实务考前48小时冲刺:最后一套卷助你稳步通关2024-09-05
- 2024年中级会计实务模拟:考前冲刺两套卷2024-08-31
- 202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模拟试题(考前冲刺6套卷)2024-08-27
- 2024年中级会计经济法模拟考试题免费下载2024-08-27
- 2024年中级会计经济法模拟试题及答案免费下载2024-08-27
- 2024年中级会计职称模拟试题财务管理免费下载2024-08-27
- 2024年中级会计模拟试题及答案财务管理2024-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