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中级会计职称 > 中级会计职称备考资料 > 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必考点:保险合同的履行

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必考点:保险合同的履行

更新时间:2018-07-26 10:41:17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90收藏18

中级会计职称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摘要 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处于提高阶段,环球网校小编希望考生掌握考点,特整理发布“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必考点:保险合同的履行”本文分享中级经济法必考考点内容,希望大家认真学习。
【必考考点32】保险合同的履行

1、投保人的义务:

支付保险费(最基本、最主要)

2、保险人的义务

(1)给付保险赔偿金或保险金的义务

(2)支付其他合理、必要费用的义务

止损费: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损失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如施救费用等。

【提示】费用在保险标的损失赔偿金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

查证费:为查明和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和标的损失程度所支付的合理费用,由“保险人”承担

诉讼费:责任保险中被保险人被提起诉讼或仲裁及其他费用,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由“保险人”承担

3、索赔

分享到: 编辑:赵静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中级会计职称资格查询

中级会计职称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中级会计职称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中级会计职称各地入口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