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中级会计职称 > 中级会计职称答疑精选 >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答疑:合伙企业破产时如何清算?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答疑:合伙企业破产时如何清算?

更新时间:2019-06-25 16:03:37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25收藏7

中级会计职称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摘要 为更好帮助考生了解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科目的有关内容,让考生更好掌握中级经济法科目的知识点内容,环球网校小编整理并发布“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答疑:合伙企业破产时如何清算?”请考生注意及时复习。

提问:合伙企业破产时如何清算?

解答:合伙企业的解散,是指各合伙人解除合伙协议,合伙企业终止活动。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天;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6)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合伙企业的清算

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

《合伙企业法》对合伙企业清算作了以下几方面的规定:

1、确定清算人

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15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清算人职责

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

(1)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

(3)清缴所欠税款;

(4)清理债权、债务;

(5)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6)代表合伙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

3、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10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务,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人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4、财产清偿顺序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照《合伙企业法》关于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的规定进行分配。

环球网校将为广大考生提供“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使用该服务后即可免费收到准确各省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准考证打印提醒等信息。

以上就是“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答疑:合伙企业破产时如何清算?”。更多2019中级会计职称模拟试题、历年真题等免费试题资料,请点击“免费下载”后进入页面领取。 

分享到: 编辑:环球网校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中级会计职称资格查询

中级会计职称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中级会计职称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