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职称答疑:企业收取外单位水电费应怎样进行账务处理?
更新时间:2013-01-10 10:11:58
来源:|0
浏览
收藏
中级会计职称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摘要 企业收取外单位水电费应怎样进行账务处理?
问题:公司最近进行工厂扩建,投资周期近2年,施工单位使用我单位的水电(有生产经营共用电,也有基建共用电),我公司已按月收取施工单位的水电费。
在我公司生产经营电费发票已抵扣,基建用电不抵扣的情况,收取水电费的涉税事项,目前我公司有两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上述事项为视同销售行为,收取水电费时开具发票给施工单位;
第二种观点:将发票分割,开具收据并复印供电公司开具给我公司的发票提供给施工单位。
应如何处理收取水电费的账务处理?
解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四川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向驻场单位转供水电气征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537号)规定,四川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向驻场单位转供自来水、电、天然气属于销售货物行为,其同时收取的转供能源服务费属于价外费用,应一并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
根据上述规定,贵公司向施工单位收取的水电费,属于转供水电行为,应缴纳增值税。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贵公司应向施工单位开具发票。
另外,贵公司转供水电属于增值税应税行为,购入的转供水电的进项税额准予抵扣,不需做进项税额转出。
2013初/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学习方法总结(备考经验) 2013初/中级会计职称答疑精选汇总
【合格标准】
编辑推荐
最新资讯
- 2024年江苏省中级会计免试申请材料可以补充提交吗?2024-08-07
- 2023年四川中级会计师考试考后常见问题解答2023-11-17
- 2023年四川考区会计中级资格考试考后相关问题答疑2023-11-01
- 2022年湖北武汉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延期考试考点地址、公交车、地铁到站表2022-12-01
- 2022年四川成都中级会计延考热点问题答疑:管控区考生是否能考、核酸要求等2022-12-01
- 泰州市财政局发布:关于会计考试证书领取等常见问题的解答2022-11-25
- 黑龙江省财政厅会计管理局发布2022年中级会计延期考试相关问题解答2022-10-24
- 安徽中级会计师报名信息表忘记打印会影响审核不发证吗2021-07-28
- 2021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答疑:怎么确定含税不含税2021-07-28
- 2021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答疑:撤销权存续期间2021-0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