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会计职称考试答疑:关于劳动报酬问题
问:关于劳动报酬问题都有哪些?
答:
1、劳动报酬与支付
(1)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2)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3)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4)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2、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1)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2)在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妇女节、青年节),对参加社会活动或单位组织庆祝活动和照常工作的职工,单位应支付工资报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该节日恰逢星期六、星期日,单位安排职工加班工作,则应当依法支付休息日的加班工资。
(3)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①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l50%支付劳动者工资;(8小时以外加班)
②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周六、日加班)
③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五一、十一加班)
加班时间 |
标准工作时间以外 |
休息日 |
法定休假日 |
加班工资 |
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 l50%支付 |
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 |
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 |
提示:(1)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根据上述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2)用人单位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加班费,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l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3)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3、最低工资制度
(1)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2)在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时,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①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②社会平均工资水平;③劳动生产率;④就业状况;⑤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3)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有关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和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等事项,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标准,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从其约定。
【
合格标准】最新资讯
- 2024年江苏省中级会计免试申请材料可以补充提交吗?2024-08-07
- 2023年四川中级会计师考试考后常见问题解答2023-11-17
- 2023年四川考区会计中级资格考试考后相关问题答疑2023-11-01
- 2022年湖北武汉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延期考试考点地址、公交车、地铁到站表2022-12-01
- 2022年四川成都中级会计延考热点问题答疑:管控区考生是否能考、核酸要求等2022-12-01
- 泰州市财政局发布:关于会计考试证书领取等常见问题的解答2022-11-25
- 黑龙江省财政厅会计管理局发布2022年中级会计延期考试相关问题解答2022-10-24
- 安徽中级会计师报名信息表忘记打印会影响审核不发证吗2021-07-28
- 2021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答疑:怎么确定含税不含税2021-07-28
- 2021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答疑:撤销权存续期间2021-0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