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证券从业资格 > 证券从业资格备考资料 >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点: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结构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点: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结构

更新时间:2018-01-16 10:03:55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46收藏18

证券从业资格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摘要   【摘要】环球网校编辑为考生发布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点: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结构的新闻,为考生发布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的相关考试重点,希望大家认真学习和复习,预祝考生都能顺利通过考试。证券市场基本法

  【摘要】环球网校编辑为考生发布“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点: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结构”的新闻,为考生发布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的相关考试重点,希望大家认真学习和复习,预祝考生都能顺利通过考试。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点: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结构的具体内容如下: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点: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结构

  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结构主要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和监事会

  1. 股东大会

  (一) 股东大会应该每年召开一次年会

  (二) 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主持—》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一名主持—》监事会主持—》连续90日以上单独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三) 召开股东大会会议,20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15日前通知各股东

  (四)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需半数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等决议,需2/3以上通过

  2. 董事会

  董事会是股份有限公司必设的业务执行机构和经营决定机构,董事会成员由5人至19人,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2次会议,10日前通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3. 监事会

  监事会是股份有限公司必设的监察机构,其成员不少于3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原则

  1. 公平、公正的原则

  2. 同股同价原则

  编辑推荐: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易错考点整理

  2017证券从业考试《法律法规》考点汇总

  2017年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必背数字篇汇总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阅读完证券论坛与广大朋友一起交流学习,共求进步!

分享到: 编辑:环球网校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证券从业资格资格查询

证券从业资格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证券从业资格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证券从业资格各地入口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