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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证券从业资格《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

更新时间:2020-11-04 16:55:52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116收藏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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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20年11月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备考期已经开始,复习的第一步自然是准备好复习资料,那你知道我们都需要哪些复习资料吗?今天环球网校(环球青藤旗下品牌)小编就给大家整理了“2020证券从业资格《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一起来看下:

编辑推荐:2020证券从业资格《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知识点汇总

证券从业资格《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规定,证券经纪人在执业过程中,可以根据证券公司的授权,从事下列部分或者全部活动:

(1)向客户介绍证券公司和证券市场的基本情况;

(2)向客户介绍证券投资的基本知识及开户、交易、资金存取等业务流程;

(3)向客户介绍与证券交易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证监会规定、自律规则和证券公司的有关规定;

(4)向客户传递由证券公司统一提供的研究报告及与证券投资有关的信息;

(5)向客户传递由证券公司统一提供的证券类金融产品宣传推介材料及有关信息;

(6)法律、行政法规和证监会规定证券经纪人可以从事的其他活动。

第十二条规定,证券经纪人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监管机构和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自律规则以及职业道德,自觉接受所服务的证券公司的管理,履行委托合同约定的义务,向客户充分提示证券投资的风险。

第十三条规定,证券经纪人应当在本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和证券公司授权的范围内执业,不得有下列行为:

(1)替客户办理账户开立、注销、转移,证券认购、交易或者资金存取、划转、查询等事宜;

(2)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客户的信息,或者诱使客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

(3)与客户约定分享投资收益,对客户证券买卖的收益或者赔偿证券买卖的损失作出承诺;

(4)采取贬低竞争对手、进入竞争对手营业场所劝导客户等不正当手段招揽客户;

(5)泄漏客户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

(6)为客户之间的融资提供中介、担保或者其他便利;

(7)为客户提供非法的服务场所或者交易设施,或者通过互联网络、新闻媒体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

(8)委托他人代理其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

(9)损害客户合法权益或者扰乱市场秩序的其他行为。

2020年11月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10月21日15时至11月6日15时,广大考生请根据您报名所在地添加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即可一键获取2020年11月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后续准考证打印时间、考试时间及成绩查询时间!

以上内容为2020证券从业资格《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如果找不到更多证券从业资格《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备考资料,考生们可以直接点击下面的下载按钮后进入证券从业资格下载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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