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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基金常识:发起设立基金

更新时间:2009-10-19 15:27:29 来源:|0 浏览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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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起设立基金是指基金管理公司为基金批准成立前所做的一切准备工作,包括基金品种的设计、签署基金成立的有关法律文件、提交申请设立基金的主要文件及申请的审核与批准。

  1.基金管理公司根据市场投资者群体不同的投资需求结合本身管理基金特长,有重点、有步骤、有选择地推出新的基金品种。

  2.当基金管理公司确定要发起设立的基金品种和发行的总体方案之后,就可以起草并与有关当事人共同签定基金设立的有关法律文件,如基金发起设立协议书、基金契约、基金托管协议书、基金承销或代销协议书等,完成申请前的准备工作。

  3.做好准备工作后,基金管理公司作为基金发起人就应向监管部门提出基金设立申请,监管部门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对基金设立申请进行审核,对符合投资基金设立要求的给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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