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初级会计职称 > 初级会计职称备考资料 >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

更新时间:2016-08-10 09:20:13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60收藏30

初级会计职称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摘要   【摘要】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开始进行预习备考,环球网校为了方便考生提前预习特整理并发布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以下内容详细介绍了关于土地增值税的相关内容,希望考生提早制
  【摘要】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开始进行预习备考,环球网校为了方便考生提前预习特整理并发布“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以下内容详细介绍了关于土地增值税的相关内容,希望考生提早制定学习计划,供参考

  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

  一、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程序(环球网校提供土地增值税)

  1.纳税人应在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后7日内,到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2.纳税人采取预售方式销售房地产的,对在项目全部竣工结算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税务机关可以预征土地增值税,之后办理纳税清算后,多退少补。

  二、土地增值税纳税清算

  1.土地增值税的清算条件

  区分“应当清算”和“可要求清算”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

  ①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

  ②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③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①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

  ②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

  ③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

  ④省级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况。

 环球网校小编推荐: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土地增值税纳税人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契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契税的征税范围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契税概述及纳税人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房产税税率及计税依据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房产税征税范围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房产税纳税人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如果您在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初级会计职称考试频道或登陆初级会计职称论坛,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以上文章为考生提供“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介绍了土地增值税的相关知识点

  【摘要】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开始进行预习备考,环球网校为了方便考生提前预习特整理并发布“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以下内容详细介绍了关于土地增值税的相关内容,希望考生提早制定学习计划,供参考

  三、土地增值税纳税地点

  土地增值税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应向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税款。

 环球网校小编推荐: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土地增值税纳税人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契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契税的征税范围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契税概述及纳税人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房产税税率及计税依据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房产税征税范围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房产税纳税人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如果您在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初级会计职称考试频道或登陆初级会计职称论坛,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以上文章为考生提供“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介绍了土地增值税的相关知识点

分享到: 编辑:赵静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初级会计职称资格查询

初级会计职称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初级会计职称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