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义: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2.2
【导读】环球网校整理了"讲义: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2.2",供大家参考,更多模拟试题及辅导资料请关注环球网校房地产估价师频道,祝学习愉快!
推荐>>>2018年房地产估价师《制度与政策》第三章讲义汇总
第二节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
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管理体制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管理体制是指由房屋征收主体、房屋征收部门及其管理职责、管理程序、相互关系等组成的有机整体。《房屋征收条例》规定的房屋征收管理的分工如下:
(1)房屋征收主体。房屋征收的主体是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2)房屋征收部门。房屋征收部门是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据相应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3)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并对其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4)房屋征收的监督与指导部门。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财政、国土资源、发展与改革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的指导。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房屋征收条例》规定的行为,都有权向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核实、处理。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列参与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政府和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监察。
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程序
(一)拟定征收补偿方案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征收补偿方案的内容包括房屋征收目的、房屋征收范围、实施时间、补偿方式、补偿金额、补助和奖励、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
(二)组织有关部门论证
收到房屋征收部门上报的征收补偿方案后,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发展改革、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环境资源保护、文物保护、财政、建设等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主要论证内容包括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房屋征收目的是否符合房屋征收的条件,房屋征收范围是否科学合理,补偿方案是否公平等。
(三)征求公众意见
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修改后,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征收补偿方案征求公众意见结束后,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进行汇总,根据公众意见反馈情况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修改,并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情况及时公布。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的,如果多数被征收入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条例》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进一步听取意见。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当包括被征收人代表和社会各界公众代表。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听取公众意见,就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等群众关心的问题进行说明。根据听证情况,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对合理意见和建议要充分吸收采纳。
(四)房屋征收决定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五)与房屋征收相关的几项工作
1.组织调查登记。
2.对未进行登记的建筑物先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3.暂停办理相关手续。
4.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导读】环球网校整理了"讲义: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2.2",供大家参考,更多模拟试题及辅导资料请关注环球网校房地产估价师频道,祝学习愉快!
推荐>>>2018年房地产估价师《制度与政策》第三章讲义汇总
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补偿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
(一)房屋征收补偿的内容
(二)房屋征收补偿的方式
(三)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评估
(四)订立补偿协议或作出补偿决定
(五)公布补偿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法律责任
为了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依法顺利进行,《房屋征收条例》明确规定了房屋征收与补偿的主体、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个人的法律责任。承担法律责任的种类有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一)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
(二)暴力野蛮搬迁的法律责任
(三)非法阻碍依法征收与补偿的法律责任
(四)涉及征收补偿费用的法律责任
(五)出具虚假或有重大差错的评估报告的法律责任
最新资讯
- 2025房地产估价师教材2024-11-15
- 2024年房地产估价师考前复习资料: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三页纸2024-11-06
- 2024年房地产估价师报考复习材料: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科目考前冲刺三页纸2024-11-06
- 2024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资料下载: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科目考前三页纸2024-11-06
- 2024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复习资料: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考前三页纸2024-11-05
- 2024房地产估价师重点考点内容:房地产交易制度政策科目2024-10-23
- 房地产估价师2024年备考有必要刷题吗?2024-10-21
- 2024房地产估价师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提分秘籍2024-10-21
- 2024房地产估价师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难度如何?冲刺密集奉上2024-10-21
- 2024房地产估价师备考攻略经验:仅三周,攻克考点记忆难关!2024-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