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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易错题:名义股东股权的转让

更新时间:2016-03-18 14:32:21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96收藏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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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2016年税务师考试时间定于11月12日-13日,考生开始进行备考,税务师知识点多且专业性较强,针对大家在做题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环球网校税务师频道特地整理税务师易错题供各位考生学习,发布“2016年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易错题:名义股东股权的转让”, 希望各位考生能将税务师知识点融会贯通,环球网校助各位税务师考生一臂之力!

  单项选择题

  1、甲与乙协商约定,乙为实际出资人,甲为名义股东,后甲没有与乙商量,私自将其名下股权低价转让于丙,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丙可以取得股权的所有权

  B.甲的该行为造成乙的损失,乙有权向甲要求赔偿

  C.乙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确认甲的该处分股权行为无效

  D.丙不可以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取得该股权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名义股东股权的转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的规定,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实际出资人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力为由,请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物权法中有关善意取得制度规定处理。名义股东处分股权造成实际出资人损失,实际出资人请求名义股东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本题中甲是以低价转让于丙的,不符合善意取得中“以合理价格转让”的条件,因此丙不能通过善意取得制度取得股权的所有权。

  2、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张某发现本公司经理在经营中收受贿赂,给公司全体股东造成了损失。如果张某准备对该经理提起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张某必须通过股东会提起诉讼

  B.张某必须通过监事会提起诉讼

  C.张某必须联合其他持有公司1%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起诉讼

  D.张某可以直接提起诉讼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股东直接诉讼。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乙公司长期拖欠甲公司的货款,甲公司在多次催告未果的情况下,欲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按照双方合同约定支付拖欠的货款100万,此时甲公司发现乙公司正在集中处理自己的财产,为了避免判决后难以执行,甲公司在起诉前,向法院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 甲公司必须先提供相应的担保,否则人民法院驳回申请

  B. 如果法院经过审理,认为符合诉前财产保全的条件,决定诉前财产保全的,必须用决定书

  C. 如果人民法院支持甲公司的申请,乙公司不服,可以向该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D. 如果人民法院支持甲公司的申请,乙公司不服申请复议的,在复议期间诉前财产保全停止执行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先予执行。财产保全使用裁定书。所以选项B错误。如果对人民法院作出的财产保全的裁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作出该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财产保全的裁定不停止执行。所以选项C、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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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权转让

  1.内部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

  2.对外股权

  (1)股东向股东之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

  (2)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3)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4)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5)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人民法院依法强制转让

  人民法院依照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20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4.异议股权的回购请求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1)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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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到: 编辑: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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