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服务贸易企业:
根据《商务部 统计局关于印发<国际服务贸易统计制度>的通知》(商服贸发[2010]295号)精神,修订后的《国际服务贸易统计制度》于2010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做好贯彻落实工作,请各服务贸易企业登陆商务部服务贸易司网站,通过“国际服务贸易统计直报系统”于2010年12月31日前完成2010年前三季度的在线填报,今后报表按季度累计填报。在线上报数据将作为执行国际服务贸易相关鼓励政策的依据,请各单位确保数据填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特此通知。
联系人:于新成 李娜;联系电话:85163185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二O一O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