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工作部门:
为适应新形势下招商引资工作的需要,切实加强和规范招商引资的统计管理工作,及时反映我市招商引资工作情况,并为招商工作考核奖惩提供有效依据,根据市人民政府有关要求,现就认真做好招商引资统计工作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按时报送月报和季报表。各县、区(市)政府招商统计报表实行月报制,每月25日前报本月报表。市直部门报表实行季报制,即3月25日、6月25日、9月25日、12月25日报送本季度报表。
二、报表采取累计方式报送。即1月报表为上年12月25日至1月24日的数据,2月报表为上年12月25日至2月24日的数据,3月报表为上年12月25日至3月24日的数据,以此类推,形成全年统计报表。同时按月填报《遵义市招商引资工作重要情况统计表》。
三、报表格式及填写。按《遵义市招商引资及经济协作项目综合表》、《遵义市招商引资及经济协作项目明细表》、《遵义市领导干部招商项目统计表》的要求填报。数据填报务必真实,统计和计算务必准确。招商统计及信息报送工作列入对各单位招商引资工作的年终考评内容。
四、严格把关。每月报表要由单位分管招商工作的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上报。各县、区(市)的半年和年终报表要由所在县、区(市)统计局审核盖章后上报。统计报表盖章后将原件邮寄至市招商引资局,同时报送电子版本。邮寄地址:遵义市凤凰山会展中心一楼遵义市招商引资局招商科;邮箱地址:zy.zhaoshang@yahoo.com.cn;联系人:舒玺;联系电话:8230541、 8230312.
五、保持统计人员相对稳定。各县、区(市)和市直有关单位招商统计工作必须明确专人负责,统计人员名单于2011年1月23日前报市招商引资局。各县、区(市)招商统计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调整应及时告知市招商引资局,并做好工作衔接,确保统计工作不脱节。
二一一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