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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基础知识》考试复习资料(6)

更新时间:2009-10-19 23:27:29 来源:|0 浏览0收藏0

 (一)土地管理的定义(掌握)

  一、内容提要:

  1.土地管理的定义

  2.土地管理的目的

  3.土地管理的性质

  4.土地管理的职能

  5.土地管理的方法

  6.土地管理的任务

  7.土地管理的原则

  8.土地管理的主要内容

  9.我国土地管理机构的设置

  10.土地管理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

  11.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土地管理的演变历程

  二、考试目的

  本部分的考试目的是测试应考人员对土地管理基本概念、基本内容的理解与掌握程度。

  三、考试基本要求

  掌握:土地管理的内涵,土地管理的目的、任务、主要内容。

  熟悉:我国土地管理的性质、原则。

  了解:土地管理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新中国成立以来土地管理的演变历程。

  四、内容辅导:

  (一)土地管理的定义(掌握)

  土地管理是国家的基本职能之一,国家通过立法机构将意志表示规范化并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国家管理机关即各级人民政府及土地管理部门来保证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从而达到实现土地管理国家职能的目的。

  土地管理的概念可以这样描述,土地管理是国家在一定的环境条件下,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技术方法,为提高土地利用的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维护土地所有制,调整土地关系,监督土地利用,而进行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等综合性活动。其本质是对土地资源的行政管理。土地管理具有如下特征:

  1.土地管理的主体是各级政府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公务员,包括政府、土地行政主管机关、行政首长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普通公务员。各级人民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是土地管理的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监督机关,其行为具有国家行为特征;

  2.土地管理的客体是土地,以及土地利用中产生的人与人、人与地、地与地之间的关系;

  3.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技术等方法管理土地;

  4.管理的职能是计划、组织、指挥、协调与控制;

  5.土地管理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其目的和特点受社会环境的制约,特别受社会制度、土地制度的制约。

  例题:土地管理的特征包括()。

  A.土地管理的主体是各级政府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公务员

  B.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技术等方法管理土地

  C.土地管理的客体是土地,以及土地利用中产生的人与人、人与地、地与地之间的关系

  D.土地管理不具有鲜明的阶级性

  答案:ABC

  解析:土地管理具有鲜明的阶级性

    (二)土地管理的目的(掌握)

  土地管理的目的主要包括:

  1.维护土地公有制;

  2.调整土地关系,提高土地利用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3、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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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土地管理的性质(熟悉)

  土地管理具有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两重性。

  1、自然属性

  从纯劳动过程角度考察,土地管理要服从分工协作,合理组织的自然规律,体现其自然属性。

  2、社会属性

  从人与人在劳动过程中必然要结成一定的社会关系的角度考察,它要服从社会发展规律,体现其社会属性。

  例题:土地管理的目的是()。

  A.维护土地公有制

  B.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C.调整土地关系,提高土地利用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D.单纯加强耕地保护

  答案:ABC

  (四)土地管理的职能(掌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土资源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的规定,土地管理的职能是:

  (1)拟定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发布土地管理的规章;依照规定负责有关行政复议;研究拟定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政策;制定土地管理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

  (2)组织编制和实施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参与报国务院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核,指导、审核地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3)监督检查各级国土主管部门行政执法和土地利用规划执行情况;依法保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承办并组织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查处重大违法案件。

  (4)拟定实施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实施农地用途管制,组织基本农田保护,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开发耕地的监督工作,确保耕地面积只能增加,不能减少。

  (5)制定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指导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土地定级和登记等工作。

  (6)拟定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和政府收购管理办法,制定国有土地划拨使用目录指南和乡(镇)村用地管理办法,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

  (7)指导基准地价、标准地价评测,审定评估机构从事土地评估资格,确认土地使用权价格。承担报国务院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

  (8)组织开展土地资源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例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土资源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的规定,土地管理的职能包括 ()等。

  A.拟定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发布土地管理的规章B.组织编制和实施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

  C.监督检查各级国土主管部门行政执法和土地利用规划执行情况D.组织开展土地资源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答案ABCD

  (五)土地管理的方法(掌握)

  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技术等手段管理土地。

  行政方法指领导者(管理者)运用行政权力,用命令、指示、规定、通知、条例、章程、指令性计划等方式对于系统进行控制.行政方法依靠行政权力,具有权威性、强制性、单一性和无偿性等特点,.行政方法只有在它符合客观规律,反映人民群众利益时,才能在管理中发挥重要作用。

  经济方法指管理者按照客观经济规律的要求调节和引导土地利用活动,以实现管理职能的方法,管理者用经济利益鼓励、引导、推动被管理者,使其行为和利益与管理者所要达到的目标一致起来,这是一种导向的间接控制方法。经济杠杆是经济方法的工具,在调节经济利益、实现管理目标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常用的经济杠杆有:地租地价杠杆、财政杠杆、金融杠杆和税收杠杆。其中,通过地租地价杠杆可以实行土地有偿使用,使土地所有权在经济上得以实现调节土地供需矛盾,指导土地的合理分配和利用,优化土地利用结构,鼓励对土地的投入,提高土地利用的集约度。

  法律方法是管理者通过贯彻、执行有关土地的法规,调整人们在土地开发、利用、保护、整治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土地关系,规定人们行动必须遵守的准则来进行管理的方法。在土地管理中运用法律方法,主要是运用立法和司法手段,来巩固和调整各方面的土地关系,制定法律必须正确认识和真实反映事物本身的客观规律。法律方法比行政方法具有更大的强制性,严肃性和权威性。

 技术方法是管理者按照土地的自然、经济规律,运用遥感、地理信息系统、GPS等高科技数字化技术、系统工程、土地规划等来执行管理职能的方法。

  综上可见,行政方法、经济方法、法律方法、技术方法各具特色,但又有各自的局限性,土地管理中必须综合运用上述方法,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例题:土地管理的方法中,()是管理者按照土地的自然、经济规律,运用遥感、地理信息系统、GPS等高科技数字化技术、系统工程、土地规划等来执行管理职能的方法。

  A.行政方法

  B.经济方法

  C.法律方法

  D.技术方法

  答案:D

  解析:技术方法是管理者按照土地的自然、经济规律,运用遥感、地理信息系统、GPS等高科技数字化技术、系统工程、土地规划等来执行管理职能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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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土地管理的任务(掌握)

  1、依法维护土地权益

  进行土地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所有者、使用者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承办并组织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查处重大违法案件。

  2、保护土地资源

  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是土地管理的根本任务。只有在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的过程中加强对土地的保护,才能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3、合理利用土地

  土地管理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合理利用土地,以满足国民经济各部门对土地的需求,保持土地生态系统高效良性循环,有效地防止滥占耕地及其他浪费土地现象的发生。

  4、规范土地利用行为

  通过法律、技术、经济、行政等方面的手段规范土地利用行为,才能达到土地管理的根本目的。

  5、健全土地管理制度

  根据土地管理的需要,建立健全土地管理制度,保证土地管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是土地管理的重要任务。

  例题:土地管理的任务包括()等。

  A.依法维护土地权益

  B.保护土地资源

  C.合理利用土地

  D.规范土地利用行为

  答案ABCD

  (七)土地管理的原则(熟悉)

  1、依法管理原则

  土地管理必须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目前,我国已基本建立了以《土地管理法》为主体的一系列土地法规政策和行政规章,为依法管理土地提供了法律依据。

  2、统一管理原则

  一是把全国土地作为一个整体,实行城乡地政的统一管理;二是要求在土地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合理分工的基础上进行有效的密切合作,形成一个相互协作、协调统一的管理结构,发挥整体功能,实现土地管理目标。

  3、维护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原则

  土地公有制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物质基础,因此,土地管理必须坚持和维护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

  4、充分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原则

  土地管理的根本目的在于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土地的需求,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因此,实现对土地资源的充分、科学、合理、有效利用和保护是土地管理的基本准则。

  例题:土地管理的原则包括()等。

  A.依法管理原则

  B.统一管理原则

  C.维护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原则

  D.充分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原则

  答案ABCD

  (八)土地管理的主要内容(掌握)

  1、土地法规与政策的制定

  在土地管理中,组织立法和制定综合性政策是行政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主要包括:

  1)组织开展土地管理中的重大方针政策和发展战略的调查研究;

  2)组织编制土地立法规划,组织拟定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草案和行政规章;

  3)负责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中的使用解释工作,研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草案与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的协调问题;

  4)办理依法由国土资源部受理的行政复议工作;

  5)组织开展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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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地籍管理

  地籍管理是土地管理的基础,其主要内容有:

  1)开展初始土地登记,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租赁、授权经营及划拨等各类土地权属变更登记,土地使用权出租、抵押登记,土地用途变更登记及其他变更土地登记工作;负责土地证书监管。

  2)研究解决历史遗留和新出现的土地权属问题的政策界限,负责确定土地权属,承担调处重大土地权属纠纷;开展土地确权、土地权属纠纷调处工作。

  3.开展全国土地资源调查、变更调查及土地条件调查等专项调查工作,负责对土地资源状况进行评价。

  4)开展土地利用动态监测,及时提供建设用地规模扩展等监测数据及分析成果;开展土地资源利用现状、土地权属状况及其变更情况的统计工作,及时开展统计分析,提供耕地变化为主的土地资源利用统计数据。

  5)建立地籍信息资料公开查询制度及土地登记查证制度;掌握地籍管理工作动态,开展调查研究。

  例题:()是土地管理的基础。(2002年土地管理基础试题)

  A.地籍管理

  B.地价管理

  C.土地执法监察

  D.农地用途管制

  答案:A

  解析:地籍管理是土地管理的基础。

  3、土地规划和土地用途管制

  在土地管理中,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计划是土地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计划的具体内容是:研究全国和重点地区国土综合开发的政策措施,编制全国性及区域性的国土观划和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拟定土地供应政策;指导、审查和编制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土地复垦规划、土地整理规划、未利用土地开发规划等专项规划。

  4、耕地保护

  国土资源管理的根本目的,就是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资源。土地管理的核心问题之一就是保护耕地。耕地保护的内容包括:

  1)拟定实施耕地特殊保护、耕地占补平衡、土地整理和复垦的政策;分析耕地增减动态,研究制定宏观调控和加强的措施。

  2)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推进基本农田保护、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和土地复垦监督等于作。

  3)拟定基本农田保护区的技术和方法,制定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制度和措施。

  4)对已批准的各类建设项目涉及占用耕地的占补平衡措施的审核和监督检查工作

  5)依据耕地数量变化情况的监测结果,对耕地总量减少的地区,提出限期采取补足措施的建议,并监督实施和组织验收。

  5、农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

  农用地转用是现状的农用地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国家规定的批准权限报批后转变为建设用地的行为。又称为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1)拟定农地转用管理办法,拟定农地转用审查报批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拟定征地管理的有关政策和办法;拟定建设项目征用土地的审查报批管理办法。

  2)承办需报上级政府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农用地转用、征地和土地开发的审查、汇总、报批工作。

  3)指导征地制度改革,依法推行统一征地制度,规范征地程序和办法拟定征地补偿费用计算、使用和管理办法。

  6、土地供应和市场管理

  土地供应和市场管理是土地管理的重要内容。其主要内容有;

  1)制定地价体系和地价管理制度,开展土地分等定级、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地价指数的评定与监测。

  2)制定建设用地供地标准和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指导和规范国有建设用地的供应。

  3)制定并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出资等管理办法和地产交易规则,规范土地市场,完善市场体系。

  4)负责公布土地市场运行动态,预测土地市场发展趋势,研究和提出调控土地市场的措施。

  5)制定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目录并组织实施,制定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及改变用途的政策和管理办法。

  6)制定乡(镇)村用地管理办法,指导集体非农建设用地管理及审批工作,指导各地制定乡镇各类建设用地标准、占地补偿办法及补偿标准,制定和组织实施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办法,制定鼓励城乡集约利用建设用地的政策和管理办法。

  7、土地执法与监察

  土地执法监察是实现国家土地管理职能,保证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全面实施的基本途径,其具体内容包括:

  1)监督检查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

  2)受理对土地违法行为的检举、控告;

  3)调查土地违法案件;

    4)受理不服土地行政处罚决定申请复议的案件;

  5)指导、监督检查下级土地管理部门的土地监察工作;

  6)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土地行政管理人员在依法执行职务时遭受打击报复的案件。

  例题:土地执法与监察的具体内容包括()等。

  A.监督检查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

  B.受理对土地违法行为的枪举、控告

  C.调查土地违法案件

  D.受理不服土地行政处罚决定申请复议的案件

  答案: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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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我国土地管理机构的设置(了解)

  我国土地管理机构的设置采取垂直统一管理的方式,在中央成立国土资源部,下设国土资源部、局等等,由上至下统一管理。

  现行土地管理体制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颁布,1986年国家土地管理局成立之后,由党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所确定实行的全国土地统一管理的体制。

  198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制止乱占耕地的通知》中明确指出:“为了加强对全国土地的统一管理,决定成立国家土地管理局,作为国务院的直属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条也明确规定:“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1998年,国务院组建了国土资源部,实行陆地与海洋,土地与矿产的统一管理,更体现全国土地统一管理的力度。

  全国城乡土地统一管理的体制,是由我国的具体国情所决定的。一是我国人地矛盾的内在需求。我国人多地少,人地矛盾十分突出,土地管理首先要解决的根本问题就是保证有限的土地养活众多的人口,切实保护耕地。耕地的保护实质就是协调好吃饭与建设,做到一要吃饭,二要建设,三要保护环境。吃饭与建设的关系协调,就要求对全国土地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筹兼顾、合理配置。二是维持我国土地公有制的客观需要。土地公有制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保证,要维持和巩固土地公有制,就必须坚持土地统一管理,分散或分割管理会导致公有制的名存实亡,统一管理有利于土地的合理配置和土地利益的合理分配,兼顾国家和集体的利益与发展,从而发挥土地公有制的优越性。

  历史的实践也证明,土地由各部门分管,或统管与分管相结合体制,不但不能发挥各部门的作用,反而造成政出多门、相互扯皮和土地管理的无序状态。过去,由于国家和各级政府未设置统一的土地管理机构,各部门自己管地,各自为政,自立条例、规定。凡涉及征地、批地的部门,都插手地政工作,要管都管,要不管都不管。所以,土地分散多头管理,不能有力地贯彻、执行国家制订的土地法规、条例和政策,不能强有力地制止乱占耕地和滥用土地的行为发生,致使国家土地资源不断遭到浪费和破坏,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也不断受到侵犯。

  根据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国土资源部代表国务院负责全国土地管理工作。全国地方各级政府从1986年开始已按《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成立了具有统管职能的土地管理机构。一般各省、自治区级的土地管理机关为厅级;地、市级土地管理机构为处级单位;县级土地管理机构为科级单位。

  根据国土资源部的“三定”方案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土资源部各司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国土资源部设14个职能司(厅、局)。其中有6个职能司(厅、局)与土地管理直接相关,承担着相应的土地管理职责。

  l.政策法规司。组织起草有关土地资源的法律法规草案;组织协调部内有关立法工作;组织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办理有关行政复议事宜;调研和起草综合性的土地资源政策。

  2.规划司。组织研究全国和重点地区国土综合开发整治的政策措施,起草编制全国性及区域性的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拟定土地供应政策;指导和审核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土地复垦规划、土地整理规划、未利用土地开发规划等专项规划和地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参与报国务院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核工作。

  3.耕地保护司。拟定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农地保护和土地整治政策、农地转用管理办法,拟定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开发耕地规定;指导农地用途管制、组织基本农田保护。

  4.地籍管理司。拟定地籍管理办法,拟定土地调查、动态监测、地籍调查和统计的技术规范、标准并组织这些千作;拟定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和权属纠纷调处规则和权属管理办法,承担调处重大土地权属纠纷。

  5.土地利用管理司。拟定土地使用权流转的管理办法,指导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

  6.执法监察司。组织对执行和遵守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拟定土地执法监督和土地违法案件查处的规定,组织开展对土地利用规划、农地转用、土地征用、土地资产处置、土地使用权交易行为的监督监察,依法组织查处重大土地违法案件。

  例题:根据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代表国务院负责全国土地管理工作。

  A.建设部

  B.国土资源部

  C.土地管理局

  D.土地管理部

  答案:B

  解析:根据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国土资源部代表国务院负责全国土地管理工作。

  (十)土地管理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了解)

  1、土地管理是协调社会矛盾的重要手段

  伴随着人口、资源、环境与发展问题的日益突现,人地矛盾已成为社会发展的主要矛盾。人地矛盾不仅表现在各部门各产业之间对土地需求的矛盾上,也表现引人与人之间对土地需求的矛盾上。人地矛盾是社会其它具体矛盾的一个主要根源。

  土地管理通过协调人地矛盾,从而成为协调社会矛盾的重要手段。

2、土地管理是实现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本保障

  随着人口的剧增,各项建设事业的迅猛发展,耕地的锐减,生态环境的恶化,使得人口、土地、粮食、环境成为举世瞩目的问题,可持续发展也日益成为当今国际社会共同关注的重要课题。土地资源的永续利用是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也是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本保障。而实现土地资源的永续利用必须依赖土地的科学管理。

  3、土地管理是社会稳定的根本保证

  人类历史上发上的动荡和战争,主要源于自然资源的争夺和饥荒,这两点都与土地管理密切相关。土地管理是社会稳定的根本保证。

  例题:下列土地管理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正确的是()。

  A.土地管理是协调社会矛盾的重要手段

  B.土地管理是实现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本保障

  C.土地管理与可持续发展没有任何关系

  D.土地管理是社会稳定的根本保证

  答案:ABD

  解析:土地管理与可持续发展有密切关系。

  (十一)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土地管理的演变历程(了解)

  1.1949一1978年,重要法律《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1949年7月,全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制定了《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在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下设内务部。内务部下设地政司,作为全国土地管理机关,主要负责地籍测量、地籍管理、城市房地产管理、土地征用和房地产交易管理、土地租税、城市管理规划及考核等。之后,土地管理逐步向各部门分散。1952年,城市营建规划及考核移交新成立的建筑工程部;1954年,撤销了地政司,在农业部设土地利用总局;1956年,在土地利用总局的基础上成立农垦部,主管全国所有荒地和国营农场建设工作;城市房地产管理下作移交新成立的城市服务部,内务部仅保留土地遗留问题处理和部分征地划拨等于作。

  1962年颁发了《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案草案》,明确了农村集体土地的范围,基本形成了适应计划经济需要的土地管理体制。

  2.1979一1986年,重要法律《土地管理法》

  文革时期,许多地方的土地管理机构被解散,土地管理工作基本处于瘫痪状态。

  1979年,国务院设立全国农业区划委员会,下设土地资源组,由农业部牵头起草土地利用分类标准、调查规程,并开展土地详查试点,在试点实践基础上修改并颁布土地调查的技术标准,提出进一步加强土地资源调查的报告。1984年,国务院批准部署在全国开展土地调查工作。1982年修订了《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同年,改革土地管理体制,1982―1986年国家实行所谓城乡分管的体制,地方的农业部门建立了土地管理部门,而城市内部则保留了房地产管理局,部分恢复了地政管理职能。1986年,发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制止乱占耕地的通知》,要求强化土地管理,刹住乱占耕地之风。同年,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并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明确了全国地政和城乡地政统一管理的原则。

  3.1987一1990年,重要法律《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直属国务院的国家土地管理局正式成立,接着地方各级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也相继成立。1988年,修改《土地管理法》,确定了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相分离的原则;土地使用权可依法转让的原则;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1990年,颁布了《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城镇土地有偿使用走上法制化的轨道。

  4.1990年以后

  1990年以来,我国土地管理千作取得了巨大成就。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为主的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土地市场秩序逐步规范,土地法律法规体系更加健全,耕地保护制度逐步完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用进一步规范,土地利用规划和用途管制得到落实。

  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有限期使用制度。土地使用权可以出让、转让、出租、抵押。从1997年起,党中央国务院决心用世界上最严格的措施来管理土地、保护耕地。1998年修订的《土地管理法》进一步明确规定: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包括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等方式。应该说,宪法的修改和几部重要法律法规的出台,为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在我国的确立奠定了坚实基础。总的来看,这一时期土地使用制度变革的主要内容是变无偿、无限期、无流转的行政划拨供地,为有偿、有限期、有流转的出让供地。但基于我国的现实,大量的建设用地仍然实行划拨供地。因此,这一阶段的国有土地使用制度的突出特点在于,制度格局上的划拨制度与有偿使用制度并存,且划拨制度作用的覆盖面大于有偿制度。

  2004年,中央政府决定在全国实行省以下土地垂直管理体制,以进一步加强国家对国土资源的宏观调控,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近年来,中央把国土资源部门作为参与宏观调控的重要部门,参与对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2004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从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实施管理,完善征地补偿和安置制度,健全土地节约利用和收益分配机制,建立完善耕地保护和土地管理的责任制度等五个方面提出了土地管理思路,为下阶段中国土地管理明确了方向。

  例题:()年,中央政府决定在全国实行省以下土地垂直管理体制,以进一步加强国家对国土资源的宏观调控,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A.2001

  B.2002

  C.2003

  D.2004

  答案D

  解析:2004年,中央政府决定在全国实行省以下土地垂直管理体制,以进一步加强国家对国土资源的宏观调控,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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