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土地估价基础与法规课件13
考点9: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17号)、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
考点10: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2号):
考点1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27号)
考点12:土地权利制度建设
1、我国土地权利制度建设的指导思想为要实现土地权利设置的公平与效率、要保障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2、我国现行的土地权利体系是由土地所权体系和土地利用权体系组成。
(1)土地所有权包括国家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两种。
(2)土地利用权是所有权以外的土地权利的总称。其总类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土地租赁权、土地抵押权、地役权、空间权、耕作权等。土地使用权是我国整个土地利用权体系的核心。
考点13:土地权属争议调处
1、土地权属争议的类型包括:
(1)国家所有者与集体所有者之间的权属争议;
(2)集体所有者之间的权属争议;
(3)国有使用者之间的权属争议;
(4)集体使用者之间的权属争议;
(5)国家所有者与集体使用者之间的权属争议。
2、土地权属争议调处的受理范围和管辖:
(1)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受理的土地权属争议案件。
(2)设区的市、自治州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受理的土地权属争议案件。
(3)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受理的土地权属争议案件。
1)跨设区的市、自治洲行政区域的。
2)争议一方为中央国家机关或者其直属单位,且涉及土地面积较大的。
3)争议一方为军队,且涉及土地面积较大的。
4)在本行政区域内有较大影响的。
5)同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交办或者有关部门转送的。
(4)国土资源部调查处理的争议案件:
1)国务院交办的;
2)在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
3、土地权属争议调处的程序:
(1)当事人协商解决;
(2)人民政府调处
考点14:土地利用动态遥感监测
1、土地利用动态遥感监测的概念:是指运用遥感和其他现代科学技术对土地的自然、社会经济况变化进行的连续调查观测。土地动态监测是为完成土地管理任务服务的。
2、土地利用动态遥感监测的作用:
1) 保持土地利用有关数据的现势性,保证信息能不断得到更新。
2) 通过动态分析,揭示土地利用变化的规律,为宏观管理提供依据。
3) 能够反映规划实施状况,为规划信息系统及时反馈创造条件。
4) 对一些重点指标进行定时监控,设置预警界线,为政府制订有效政策与措施提供服务。
5) 及时发现违反土地管理法规的行为,为土地监察提供目标和依据等。
3、土地利用动态遥感监测的主要内容:
1)土地利用监测;
2)土地权属监测;
3)土地价格监测:
4)土地质量监测.
4、土地利用动态遥感监测常用:
(1)实地调查;(2)统计报表调查;(3)遥感监测;(4)专项定点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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