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经济师考试《中级财政税收》第六章复习题2
10.(案例分析题)(2008年)某生产企业,2008年有关会计资料如下:
(1)年度会计利润总额为300万元;
(2)全年销售收入为3 000万元;
(3)“管理费用”中列支的业务招待费30万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500万元:
(4)“营业外支出”中列支的税收罚款1万元,公益性捐赠支出25万元;
(5)“投资收益”中有国债利息收入5万元,从深圳某联营企业分回利润17万元,己知联营企业的所得税税率为15%。
假设该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不考虑其他因素。
(1)可以在税前列支的业务招待费金额为( )元。
A.100 000
B.150000
C.180 000
D.300 000
[答案]B
[解析]发生额的60%为18万元,销售收入的5‰为15万元,按15万元扣除。
(2)下列有关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项目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税收罚款不得在税前扣除
B.本例中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可以全额在税前扣除
C.本例中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能全额在税前扣除
D.赞助支出可以在税前扣除
[答案]AB
[解析]本题考查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项目。
(3)下列关于投资收益的税务处理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属于不征税收入
B.从被投资企业分回的利润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C.从被投资企业分回的利润应补缴企业所得税
D.从被投资企业分回的利润属于免税收入
[答案]D
[解析]从被投资企业分回的利润属于免税收入。
(4)不得在税前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金额为( )万元。
A.50
B.260
C.410
D.450
[答案]A
[解析]允许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3000×15%=450,因此不得扣除的应该是50万元。
(5)该企业2008年应纳企业所得税为( )元。
A.852 500
B.860 000
C.872 500
D.880 000
[答案]B
[解析]会计利润300万元,业务招待费调增15万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调增50万元;罚款调增1万元,公益性捐赠无需进行纳税调整;国债利息收入5万元和联营企业分回的利润17万元免税,调减22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300+15+50+1-5-17=344万元
应纳税额=344×25%=86(万元)。
11.(单选题)(2008年)某专门从事技术转让的公司2008年度取得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70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则该公司2008年度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万元。
A.0
B.25
C.875
D.175
[答案]B
[解析]应纳税额=(700-500)×25%×50%=25万元。
12.(案例分析题)(2009年)某商贸企业,2008年度实现的产品销售收入1 800万元,支付合理的工资薪金总额200万元(含残疾职工工资50万元),业务招待费80万元,职工福利费6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30万元,利润总额为200万元。另外,企业当年购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支出600万元,购置完毕即投入使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1)该企业2008年度允许税前扣除的工资薪金为( )万元。
A.150
B.200
C.250
D.300
[答案]C
[解析]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可以加计扣除。税前扣除的工资=200+50=250万。
(2)该企业2008年度不允许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 )万元。
A.9
B.32
C.48
D.71
[答案]D
[解析]业务招待费的60%=80×60%=48万,销售收入的5‰为1800×5‰=9万。可以扣除9万元。不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80-9=71万。
(3)该企业2008年度允许税前扣除的职工福利费为( )万元。
A.28
B.32
C.35
D.60
[答案]A
[解析]扣除限额=200×14%=28万,而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60万元,可以扣除28万。
(4)该企业2008年度允许税前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为( )万元。
A.30
B.5
C.4
D.3
[答案]B
[解析]扣除限额=200×2.5%=5万,实际发生的为30万,可以扣除5万。剩下的以后年度结转扣除。
(5)税法规定,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可以按设备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免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则该企业可以抵免的应纳税额为( )万元。
A.600
B.240
C.60
D.30
[答案]C
[解析]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可以按设备投资额的10%抵免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所以是600×10%=60万元。
(6)该企业2008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 )万元。
A.200
B.257
C.271
D.278
[答案]D
[解析]应纳税所得额=200-50+71+(60-28)+(30-5)=278万元
(7)该企业2008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为( )万元。
A.9.5
B.39.25
C.42.75
D.44.5
[答案]A
[解析]应纳税额=278×25%-60=9.5(万元)。
13.(单选题)(2011年)决定企业之间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权限集中在( )。
A.财政部
B.国家税务总局
C.国务院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答案]C
[解析]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企业之间不得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所以决定权在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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