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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妇产科主治医师备考资料(妊娠期的用药原则)

更新时间:2020-07-03 16:52:43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21收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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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20年卫生资格考试已经确定在九月份了,为了帮助各位考生保持良好的复习状态,环球网校小编搜集整理了一些关于“妊娠期的用药原则”的妇产科主治医师备考资料,仅供各位考生参考,希望能够对大家顺利备考有所帮助。疫情尚未结束,所以大家还是要注意自我防护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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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妊娠期的用药原则”的内容,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

1.要了解不同妊娠时期药物对胎儿的影响 

用药时间宜短不宜长,剂量宜小不宜大。

2.要谨慎使用可引起子宫收缩的药物 

神经垂体素、缩宫素等主要用于不完全流产引产、产程中加强宫缩及宫缩激惹试验。如果产妇骨盆小、阴道粘连变形、胎儿大、分娩有困难者,用此类药引产则有子宫破裂的危险,所以禁用。对催产素有禁忌证的产妇绝对不能应用。使用缩宫素时如发现子宫收缩过强、过频,或胎心不好时,应立即停用。麦角胺、麦角新碱等也可引起子宫强直性收缩,临床上主要用于产后出血,但在胎盘娩出前禁用,否则可引起胎儿窒息死亡。

3.要权衡利弊,避免滥用抗菌药 

对疑有感染的妊娠妇女,必须进行临床检查和细菌学检查,对分离出的致病菌进行药敏试验,根据药敏实验结果选药。首先应考虑对患者的利弊,并注意对胎儿影响。对致病菌不明的重症感染患者,宜联合用药,一般多采用大剂量的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抗生素,不建议使用氨基糖苷类,禁止使用喹诺酮类。

以上就是关于“妊娠期的用药原则”的内容。

希望能帮助各位考生更好的掌握相关考试重点,也希望大家能够保持良好的学习状态,小编预祝大家考试都能够成功!更多考试动态了解,可以点击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各位考生也可以点击文章下方下载按钮,免费下载备考资料。关于“妊娠期的用药原则”的内容仅供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分享到: 编辑:阮心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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