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工程师《造价管理与相关法规》:保险期限
【摘要】2016年造价工程师考试时间确定为:10月15日、16日,环球网校造价工程师考试频道小编总结:造价工程师《造价管理与相关法 规》:保险期限, 帮大家更好的做好2016年造价工程师考试备考工作。2016年造价工程师考试备考的路上,你并不孤独,坚持到底,我们将一直与您同在。
保险期限是在保险单列明的建筑期限内,自投保工程动工日或自被保险项目被卸至建筑工地时起生效,直至建筑工程完毕经验收合格时终止。(P269上)
(1)建筑期
1)保险责任的开始有两种情况:①工程破土动工之日;②保险工程材料、设备运抵至工地时。以先发生者为准,但不得超过保单规定的生效日期。
2)保险责任的终止也有两种情况:①工程所有人对部分或全部工程签发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时;②工程所有人实际占有或使用或接受该部分或全部工程时。
以先发生者为准且最迟不得超过保单规定的终止日期。
(2)试车期
若被保险设备本身是在本次安装前已被使用过的设备或转手设备,则自其试车之日起,保险责任即告终止。如安装的是新机器,保险人按保单列明的试车期,对试车和考核期限内引起的损失、费用和责任负责赔偿。
(3)保证期
保证期的保险期限一般与工程合同中规定的质量保修期一致。从工程所有人对部分或全部工程签发完工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或工程所有人实际占有或使用或接收该部分或全部工程时起算,以先发生者为准。保证期投保与否,由投保人自己决定,需要投保时,必须加批单,增收相应的保费。(P269中)
(4)保险期限的延长
如工程不能在保险单规定的保险期内完工,经投保人申请并加缴规定的保费后,可签发批单延长保险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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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工程师考试科目和时间
2016年造价工程师考试于10月15、16日举行。
10月15日 上午: 9:00—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下午: 14:00—17:00
建设工程计价
10月16日 上午: 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
(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
下午: 14:00—17:00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计价(客观题)、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客观题)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与“安装工程”2个子专业,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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