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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级经济师《财政税收》章节讲义第七章第二节

更新时间:2019-12-27 08:59:28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67收藏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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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20年中级经济师备考处于预习阶段,环球网校小编为大家分享“2020年中级经济师《财政税收》章节讲义第七章第二节”以下主要针对《财政税收》第七章税务管理第二节税税收征收管理做了讲解供大家备考学习,后续小编会更新更多精华考点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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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税收征收管理

知识点:税收征收管理的形式(了解)

形式 适用范围
行业管理(条条管理) 适用于工商户集中、行业分工清楚、归口管理明确的一些城市的税收征收管理
区域管理(块块管理、分片管理) 适用于大城市和县城的管理
按经济性质管理 适合于大中城市和县城工商户的征收管理
巡回管理 对征收面广、流动性大、季节性强、税源零星分散的纳税人进行征收管理。一般适用于农村和集贸市场的征收管理。
驻厂管理 适用于大型企业或重点税源单位的征管

知识点:税款征收的管理   

(一)税款征收的方式

征收方式 适用范围
查账征收 适用于财务会计制度较为健全,能够认真履行纳税义务的纳税单位
查定征收 账册不够健全,但是能够控制原材料或者进销货的纳税单位
查验征收 经营品种比较单一,经营地点、时间和商品来源不固定的纳税人
定期定额征收 无完整考核依据的纳税人

知识点:减免税管理

(一)减免税种类的一般划分

1.法定减免

起征点、免征额属于法定减免的范围

2.特案减免

3.临时减免

(二)减免税管理规程(熟悉)

1.减免税分为报批类减免税和备案类减免税

(1)纳税人依法可以享受减免税待遇,但未享受而多缴税款的,凡属于无明确规定需经税务机关审批或没有规定申请期限的,纳税人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减免税,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但不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2)减免税审批机关由税收法律、法规、规章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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