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级会计师答疑:名义股东会向实际出资人追讨吗?
问题:名义股东会向实际出资人追讨吗?
解答:
名义股东没有出资,一般情况下就算公司的出资和资产全都抵债了,也损失不到名义股东。
但是如果实际出资人没有履行完出资,公司债权人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其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股东以其仅为名义股东而非实际出资人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名义股东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后,向实际出资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环球网校小编推荐:
2016年中级会计师考试答疑:如何理解“相同流量不予考虑”?
2016年中级会计师考试答疑:如何区别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
2016年中级会计师考试答疑:融资租赁每期租金的多少取决于哪些因素?
2016年中级会计师考试答疑:哪些债务不能抵销?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如果您在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答疑精选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中级会计职称考试频道或登陆中级会计职称论坛,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本文提供“2016年中级会计师答疑:名义股东会向实际出资人追讨吗?”,请参加2016年的中级职称考生全面熟悉名义股东的相关内容,以免耽误你的中级会计职称考试。
多项选择题
1、甲、乙共同出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乙与丙订立合同,约定由丙实际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乙为名义股东。下列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A.丙不得要求公司变更股东
B.丙有权要求乙将公司分配所得的利润转交给自己
C.丙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D.乙向不知情的银行借款时,以持有的该公司股权设定质押的,该质押有效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1)选项A: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 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选项B: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 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其他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3)选项C:除有特殊规定外,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承 担有限责任。(4)选项D: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实际出资人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请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 无效的,第三人有权依法主张善意取得该股权。
环球网校小编推荐:
2016年中级会计师考试答疑:如何理解“相同流量不予考虑”?
2016年中级会计师考试答疑:如何区别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
2016年中级会计师考试答疑:融资租赁每期租金的多少取决于哪些因素?
2016年中级会计师考试答疑:哪些债务不能抵销?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如果您在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答疑精选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中级会计职称考试频道或登陆中级会计职称论坛,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本文提供“2016年中级会计师答疑:名义股东会向实际出资人追讨吗?”,请参加2016年的中级职称考生全面熟悉名义股东的相关内容,以免耽误你的中级会计职称考试。
最新资讯
- 2024年江苏省中级会计免试申请材料可以补充提交吗?2024-08-07
- 2023年四川中级会计师考试考后常见问题解答2023-11-17
- 2023年四川考区会计中级资格考试考后相关问题答疑2023-11-01
- 2022年湖北武汉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延期考试考点地址、公交车、地铁到站表2022-12-01
- 2022年四川成都中级会计延考热点问题答疑:管控区考生是否能考、核酸要求等2022-12-01
- 泰州市财政局发布:关于会计考试证书领取等常见问题的解答2022-11-25
- 黑龙江省财政厅会计管理局发布2022年中级会计延期考试相关问题解答2022-10-24
- 安徽中级会计师报名信息表忘记打印会影响审核不发证吗2021-07-28
- 2021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答疑:怎么确定含税不含税2021-07-28
- 2021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答疑:撤销权存续期间2021-0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