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证券从业资格 > 证券从业资格备考资料 > 证券发行与承销辅导:可转换公司债券(五)

证券发行与承销辅导:可转换公司债券(五)

更新时间:2011-01-31 09:21:01 来源:|0 浏览0收藏0

证券从业资格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五)面值和利率 $lesson$

  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利率由发行公司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但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面值和利率确定方式与此相同。

  (六)债券本息偿还

  上市公司应当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偿还债券余额本息的事项;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偿还事宜与此相同。

  (七)赎回、回售

  发行人设置赎回、回售条款、转股价格修正条款的,应明确约定实施条款的条件、方式和程序。

  (八)担保要求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提供担保,但最近1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l5亿元的公司除外。提供担保的,应当为全额担保,担保范围包括债券的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以保证方式提供担保的,应当为连带责任担保,且保证人最近l期经审计的净资产额应不低于其累计对外担保的金额。证券公司或上市公司不得作为发行可转债的担保人,但上市商业银行除外。设定抵押或质押的,抵押或质押财产的估值应不低于担保金额。估值应经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

  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以不提供担保;发行公司提供担保的,其要求与此相同。

  (九)评级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委托具有资格的资信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级和跟踪评级;资信评级机构每年至少公告一次跟踪评级报告。

  (十)债权人权利保护

  应当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五种事项

  2011年证券从业资格网络辅导招生简章

  更多信息: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频道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论坛

分享到: 编辑:环球网校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证券从业资格资格查询

证券从业资格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证券从业资格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证券从业资格各地入口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