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发行与承销辅导:股票的上市保荐(二)
更新时间:2011-08-31 09:37:49
来源:|0
浏览
收藏
证券从业资格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三、股票上市申请
1.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票发行结束后,发行人方可向证券交易所申请其股票上市。发行人向证券交易所申请其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时,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编制上市公告书。
2.发行人向证券交易所申请其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时,应当提交的文件:18项
3.证券交易所收到发行人提交的全部上市申请后7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同意上市的决定并通知发行人。
发行人向证券交易所申请其股票上市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但双方存在控制关系,或者均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1年后,净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申请并经交易所同意,可豁免遵守前款承诺。
4.发行人应当与股票上市前5个交易日内,在指定媒体或网站披露有关文件和事项:上市公告书、公司章程、上市保荐书、法律意见书、其他文件。
发行人在提出上市申请期间,未经证券交易所同意,不得擅自披露与上市有关的信息。
5.发行人在股票首次上市前应与证券交易所签订股票上市协议。
更多信息: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频道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论坛
编辑推荐
最新资讯
- 2022年证券从业金融基础知识重点2022-06-27
- 2022年证券从业资格证资料大全2022-06-22
- 2022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重点整理2022-06-21
- 2022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备考资料2022-06-01
- 2022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数字汇总2022-05-30
- 2022年证券从业考试资料大全2022-05-24
- 2022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重难点2022-05-18
- 2022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罚款整理2022-05-12
- 2022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笔记2022-05-04
- 2022年证券从业考试资料最新版2022-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