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证券从业资格 > 证券从业资格备考资料 >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交易)辅导:权益处理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交易)辅导:权益处理

更新时间:2013-07-15 14:01:10 来源:|0 浏览0收藏0

证券从业资格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摘要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交易)辅导:权益处理

  课程推荐:签约保过 五折优惠 证券考试跟踪

  热点推荐:9月证券考试报名入口

  在客户融资融券期间,证券持有人的权益按“客户融资买入证券的权益归客户所有、客户融券卖出证券的权益归证券公司所有”的原则处理。

  一、对证券发行人的权利的行使

  所谓对证券发行人的权利,是指请求召开证券持有人会议、参加证券持有人会议、提案、表决、配售股份的认购、请求分配投资收益等因持有证券而产生的权利。

  二、证券发行人派发红利的处理

  证券发行人派发现金红利或利息、股票红利或权证等,登记结算公司按照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的实际余额派发。

  三、其他权益的处理

  证券发行人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的,或者证券发行人增发新股以及发行权证、可转债等证券时原股东有优先认购权的,登记结算公司按照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的实际余额设置配股权或优先认购权,并根据证券公司委托相应维护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明细数据。

  四、融券交易期间权益的处理

  客户融入证券后、归还证券前,在下列情形下应当按照融券数量对证券公司进行补偿:

  1.证券发行人派发现金红利的,融券客户应当向证券公司补偿对应金额的现金红利。

  2.证券发行人派发股票红利或权证等证券的,融券客户应当根据双方约定向证券公司补偿对应数量的股票红利或权证等证券,或以现金结算方式予以补偿。

  3.证券发行人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的,或者证券发行人增发新股以及发行权证、可转债等证券时原股东有优先认购权的,由证券公司和融券客户根据双方约定处理。

  编辑推荐:

  2013年第三次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大纲及教材

    2013年9月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入口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交易)辅导:资产重组方式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投资分析)辅导:公司关联交易

分享到: 编辑:环球网校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证券从业资格资格查询

证券从业资格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证券从业资格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证券从业资格各地入口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