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证券从业资格 > 证券从业资格备考资料 >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发行与承销)辅导:变更要求及变更程序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发行与承销)辅导:变更要求及变更程序 

更新时间:2013-07-25 13:54:11 来源:|0 浏览0收藏0

证券从业资格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摘要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发行与承销)辅导:变更要求及变更程序 

  课程推荐签约保过 五折优惠 证券考试跟踪

  热点推荐9月证券考试报名入口 

  变更要求:

      1.相互变更,要符合《公司法》中预变更形式的设立条件。

  2.相互变更,变更前的债券、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继承。

  3.有限责任公司依法经批准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应当不得高于公司的净资产额。

  变更程序:

  1.董事会拟方案;

  2.股东会做决议,2/3表决权通过;

  3.变更公司章程;

  4.股份折换或募集;

  5.董事会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

  6.公告。

  编辑推荐: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发行与承销)辅导: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条件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发行与承销)辅导: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原则及方式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发行与承销)辅导: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发行与承销)辅导: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

分享到: 编辑:环球网校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证券从业资格资格查询

证券从业资格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证券从业资格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证券从业资格各地入口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