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备考加油站:剩余法1
第十二章 剩余法
考点1:剩余法的概念
1、剩余法又称假设开发法、倒算法、残余法或余值法。从发展的观点看,土地之所以有价,完全在于其可以开发、利用、建房,并可从中获取收益。
2、剩余法的概念:剩余法是在估算开发完成后不动产正常交易价格的基础上,扣除建筑物建造费用和与建筑物建造、买卖有关的专业费、利息、利润、税收等费用后,以价格余额来确定估价对象土地价格的一种方法。
3、剩余法更深的理论依据完全类似于地租原理,只不过地租是每年的租金剩余,剩余法是一次性的价格剩余。
地租量=市场价格―正常成本―正常利润―正常利息―正常税收
1、 剩余法除适用于土地估价外,还用于以下三个方面:
(1) 确定投资者获取待开发场地所能支付的最高价格。投资者的实际购买价格应低于或等于此价格,以保证其正常收益。
(2) 确定具体开发项目的预期利润。若该利润高于或等于投资者的期望利润,则该项目可行。
(3) 确定开发项目中的最高控制成本费用。
考点2:剩余法的基本公式
1、基本公式:V=A-(B+C)
V:购置开发场地的价格;
A:总开发价格或开发完成后的不动产资产价值;
B:整个开发项目的开发成本;
C:开发商合理利润。
考点3:剩余法估价步骤
1、剩余法的基本估价步骤:
(1)确定总开发价值或开发完成后的不动产资本价值;
(2)确定整个开发项目的开发成本;
(3)确定开发商合理利润;
(4)计算购置开发场地的价格。
2、假设开发条件下的估价步骤:
(1)调查清楚待估宗地的基本情况;
(2)确定土地的最佳开发利用方式;
(3)估计开发完成后的不动产总价;
(4)估计开发建设周期和投资进度安排、测算开发完成后的不动产价值;
(5)计算开发成本(包括建筑费、专业费、税费、租售费用);
(6)计算利息;
(7)计算利润;
(8)计算土地估价。
3、建成条件下的估价步骤:
(1)确定房地产的交易价格;
(2)确定房屋现值;
(3)确定交易税费;
(4)计算土地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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