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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土地估价管理基础与法规备考资料46

更新时间:2013-08-23 19:03:19 来源:|0 浏览0收藏0
摘要 土地估价管理基础与法规

  第一、行政区划要素

  ①行政区划要素主要指行政区界线和行政区名称。

  ②不同等级的行政区界线相重合时应遵循高级覆盖低级的原则,只表示高级行政区界线,行政区界线在拐角处不得间断,应在转角处绘出点或线。

  行政级别从高到低依次为:省级界线、市级界线、县级界线和乡级界线。

  ③当按照标准分幅编制地籍图时,在乡(镇、街道办事处)的驻地注记名称外,还应在内外图廓线之间、行政区界线与内图廓线的交汇处的两边注记乡(镇、街道办事处)的名称。

  ④地籍图上不注记行政区代码和邮政编码。

  第二、地籍要素

  ①地籍要素包括地籍区界线、地籍子区界线、土地权属界址线、界址点、图斑界线、地籍区号、地籍子区号、宗地号(含土地权属类型代码和宗地顺序号)、地类代码、土地权利人名称、坐落地址等。

  ②界址线与行政区界线相重合时,只表示行政区界线,同时在行政区界线上标注土地权属界址点,行政区界线在拐角处不得间断,应在转角处绘出点或线。

  ③地籍区、地籍子区界线叠置于省级界线、市级界线、县级界线、乡级界线和土地权属界线之下。叠置后其界线仍清晰可见。

  ④地籍图上,对于土地使用权宗地,宗地号及其地类代码用分式的形式标注在宗地内,分子注宗地号,分母注地类代码。对于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只注记宗地号。宗地面积太小注记不下时。允许移注在空白处并以指示线标明。宗地的坐落地址可选择性注记。

  ⑤按照标准分幅编制地籍图时,若地籍区、地籍子区、宗地被图幅分割,其相应的编号应分别在各图幅内按照规定注记。如分割的面积太小注记不下时,允许移注在空白处并以指示线标明。

  ⑥地籍图上应注记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名称、单位名称和住宅小区名称。个人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人名称一般不需要注记。

  ⑦可根据需要在地籍图上绘出土地级别界线,注记土地级别。

  第三、地形要素

  ①界址线依附的地形要素(地物、地貌)应表示,不可省略。

  ②1:5000、1:1万、1:5万比例尺地籍图上主要地形要素包括居民地、道路、水系、地貌、地理名称等。

  ③1:500、1:1000、1:2000比例尺地籍图上主要的地形要素包括建筑物、道路、水系、地理名称等。

  ④可根据需要表示地貌,如等高线、高程注记、悬崖、斜坡、独立山头等。

  第四、数学要素包括内外图廓线、内图廓点坐标、坐标格网线、控制点、比例尺、坐标系统等。

  第五、图廓要素包括分幅索引、密级、图名、图号、制作单位、测图时间、测图方法、图式版本、测量员、制图员、检查员等。

  8)宗地图

  宗地图是描述一宗地位置、界址点线和与相邻宗地关系等要素的地籍图,是土地证书和宗地档案的附图。

  宗地图以地籍图为基础,利用地籍数据编绘宗地图。根据宗地的大小和形状确定比例尺。宗地图的内容包括:

  ①宗地所在图幅号、宗地代码;

  ②宗地权利人名称、面积及地类号;

  ③本宗地界址点、界址点号、界址线、界址边长;

  ④宗地内的图斑界线、建筑物、构筑物及宗地外紧靠界址点线的附着物;

  ⑤邻宗地的宗地号及相邻宗地间的界址分隔线;

  ⑥相邻宗地权利人、道路、街巷名称;

  ⑦指北方向和比例尺;

  ⑧宗地图的制图者、制图日期、审核者、审核日期等。

  9)地籍索引图的编制

  ①为便于检索和使用,地籍调查工作结束后,应以县级为单位编制地籍索引图。

  ②地籍索引图主要表达本调查区内地籍区、地籍子区以及大比例尺测图区域的分区界线及其编号,主要道路、铁路、河流及和图幅分幅的关系。

  ③地籍索引图在地籍图分幅结合表的基础上参照地籍图缩小编制而成。地籍索引图的比例尺以一幅图能包含全调查区范围而定。

  例题:地籍调查是为查清每一宗地的位置、权属界线、数量、用途等基本情况,满足土地登记需要。地籍调查主要包括土地权属调查和( )两项内容。(2004年《土地管理基础》试题)

  A.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B.土地条件调查

  C.地籍测量

  D.权属登记

  答案:C

  解析:地籍调查是以权属调查为核心,查清每一宗土地的位置、权属界线、数量、用途等基本状况,满足土地登记需要。地籍调查包括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两项内容。

  (3)土地条件调查

  土地条件调查是对土地的构成要素如地质、地貌、土壤、植被、气候、水文等自然条件以及对土地的地理位置与投入产出关系等社会经济条件的调查,为土地经济评价、适宜性评价等提供基础资料。它是为摸清土地质量及其分布而进行的专项调查,因此也称土地质量调查。

  例题:对土地的构成要素、地理位置与投入产出关系等的调查,属于( )。(2009年《土地管理基础与法规》试题)

  A.地籍调查

  B.土地条件调查

  C.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D.土地市场因素调查

  答案:B

  解析:土地条件调查是对土地的构成要素如地质、地貌、土壤、植被、气候、水文等自然条件以及对土地的地理位置与投入产出关系等社会经济条件的调查,为土地经济评价、适宜性评价等提供基础资料。

  土地条件调查的基本内容由土地自然条件调查和社会经济条件调查两部分组成。

  ①土地自然条件调查内容包括气候、地形、地貌、地质、土壤、植被、水资源等;

  ②社会经济条件调查内容包括城市土地社会经济条件调查和农用土地社会经济条件调查。城市土地社会经济条件调查内容包括城市的区位、城市规划、繁华程度、交通条件、基础设施条件、投入产出和环境条件等。农用土地社会经济条件调查内容包括地理位置、交通条件、耕作制度、土地经济效果指标、土地经济分析指标、土地经济效果分析指标等。

  例题1:土地条件调查包括上地自然要素调查和社会经济条件调查。(2004年《土地管理基础》试题)

  答案:√

  解析:土地条件调查的基本内容由土地自然条件调查和社会经济条件调查两部分组成。

  例题2:下列要素中,( )不属于土地自然要素调查的对象。(2007年《土地管理基础与法规》试题)

  A.气候

  B.水资源

  C.交通及区位

  D.植被

  答案:C

  解析:土地自然要素调查,指构成土地的气候、地形、地质、土壤、植被、水文等自然条件因素。

  (4)土地动态监测

  土地动态监测是指运用遥感和其他现代科学技术对土地变化情况,特别是城镇建设用地和耕地的变化情况进行连续的监测,为各级政府决策提供准确及时的土地数据。通过土地状况的动态监测还可以核查土地统计数字,及时发现土地违法行为。

  3.土地调查的方法和成果

  土地调查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综合运用实地调查统计、遥感监测等手段。土地调查采用《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统一的技术规程和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制作的调查基础图件。

  土地调查形成下列调查成果:1)数据成果;2)图件成果;3)文字成果; 4)数据库成果。

  例题:土地调查形成的成果不包括( )。(2009年《土地管理基础与法规》试题)

  A.数据成果

  B.图件成果

  C.数据库成果

  D.权属证明成果

  答案:D

  解析:《土地调查条例》第十九条 土地调查形成下列调查成果:(一)数据成果;(二)图件成果;(三)文字成果;(四)数据库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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