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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执业药师药学综合知识:发热的自我药疗

更新时间:2015-06-26 08:37:02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59收藏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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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5执业药师考试药学专业知识二复习资料环球网校医学网小编整理如下,希望对准备参加2015执业药师考试的考生有所帮助。

  2015执业药师考试药学专业知识二复习资料环球网校医学考试网小编整理如下,希望对准备参加2015执业药师考试的考生有所帮助。

  正常人的体温在37℃(98.6℉)左右,但各个部位的温度不尽相同,其中以内脏温度最高,头部次之,皮肤和四肢末端的温度最低。如直肠温度平均为37.5℃,口腔温度比直肠低0.3~0.5℃,而腋窝下的温度又比口腔低0.3~0.5℃。

  发热(发烧)是指人体体温升高,超过正常范围。当直肠温度超过37.6℃、口腔温度超过37.3℃、腋下温度超过37.0℃,昼夜体温波动超过1℃时即为发热,超过39℃时即为高热。发热是机制为感染源、细菌内毒素与其他外源性致热原进入人体后,与粒细胞、单核细胞等相互作用产生内源性致热原,导致下丘脑体温中枢前列腺素合成与释放,引起人体发热。其原因是感染(细菌、结核分枝杆菌、病毒和寄生虫感染;或感冒、肺炎、伤寒、麻疹、蜂窝织炎等疾病),也可以是非感染(组织损伤、炎症、过敏、血液病、结缔组织病、肿瘤、器官移植排斥反应,以及其他疾病)。有时女性在经期或排卵期也会发热;另外,服用药物也可能引起发热,一般称为“药物热”。

  二、临床表现

  发热的主要表现是体温升高、脉搏加快,突发热常为0.5~1天,持续热为3~6天。

  1.伴有头痛、关节痛、咽喉痛、畏寒、乏力、鼻塞或咳嗽,可能伴有感冒。

  2.血常规检查白细胞计数高于正常值,可能有细菌感染;白细胞计数低于正常值,可能有病毒感染。

  3.儿童伴有咳嗽、流涕、眼结膜充血、麻疹黏膜斑及全身斑丘疹,可能是麻疹。儿童或青少年伴有耳垂为中心的腮腺肿大,多为流行性腮腺炎。

  4.发热可有间歇期。

  5.持续高热。

  6.起病缓慢,持续发热(稽留热),无寒战、脉缓、玫瑰疹、肝脾肿大,可能为伤寒。

  三、药物治疗

  基本上为对症治疗,即服用药物将体温降至正常。《国家非处方药目录》中收录的解热镇痛药的活性成分有对乙酰氨基酚、阿司匹林、布洛芬、贝诺酯等。

  (一)非处方药

  1.对乙酰氨基酚:(扑热息痛)对中枢神经系统前列腺素合成的抑制作用比对外周前列腺素合成的抑制作用强,解热作用强,镇痛作用较弱,但作用缓和而持久,对胃肠道刺激小,正常剂量下对肝脏无损害,较为安全有效,可作为退热药的首选,尤其适宜老年人和儿童服用。

  2.阿司匹林:服后吸收迅速而完全,解热镇痛作用较强,作用于下丘脑体温中枢引起外周血管扩张、皮肤血流增加、出汗,使散热增强而起到解热作用。能降低发热者的体温,对正常体温则几乎无影响。

  3.布洛芬:具有解热镇痛抗炎作用,其镇痛作用较强,比阿司匹林强16~32倍;抗炎作用较弱,退热作用与阿司匹林相似但较持久。其胃肠道的不良反应较轻,易于耐受,为此类药物中对胃肠刺激性最低的。

  4.贝诺酯:为对乙酰氨基酚与阿司匹林的酯化物,通过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而产生镇痛、抗炎和解热作用。对胃肠道的刺激性小于阿司匹林。疗效与阿司匹林相似,作用时间较阿司匹林及对乙酰氨基酚长。

  (二)处方药

  5岁以下儿童高热时应紧急退热,可用20%安乃近溶液滴鼻,婴儿每侧鼻孔1~2滴,2岁以上儿童每侧鼻孔2~3滴。

  四、用药注意事项

  1.解热镇痛药用于退热纯属对症治疗,并不能解除疾病的致热原因。

  2.应当提示,发热是人体的一种保护性反应。应用解热镇痛药时,应严格掌握用量,避免滥用,老年人应适当减量,并注意两次用药应间隔一定的时间(4~6小时),同时在解热时,需多饮水和及时补充电解质。

  3.为避免药物对胃肠道的刺激,多数解热镇痛药(肠溶制剂除外)宜在餐后服药,不宜空腹服药。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老年人、肝肾功能不全者、血小板减少症患者,以及有出血倾向、上消化道出血或穿孔病史者应慎用或禁用。对有特异体质者,使用后可能发生皮疹、血管性水肿、哮喘等反应,应当慎用。患有胃、十二指肠溃疡者应慎用或禁用。鼻息肉患者禁用阿司匹林。

  4.阿司匹林可透过胎盘屏障,在动物试验中对妊娠初始3个月内胎儿致畸(脊柱、头­、面部裂,腿部畸形),在人类也有发生胎儿缺陷的报道;此外,在妊娠后3个月长期大量应用可使妊娠期延长,有增加产期综合征及产前出血的危险;在妊娠的最后2周应用,可增加胎儿或新生儿出血的危险;在妊娠晚期长期用药也有可能使胎儿动脉导管收缩或早期闭锁,导致新生儿持续性肺动脉高压及心力衰竭。对乙酰氨基酚可通过胎盘屏障,故应考虑到孕妇用本品后可能对胎儿造成的不良影响。布洛芬用于晚期妊娠可使孕期延长,孕妇及哺乳妇女不宜用。

  5.如患者对解热药或其中成分之一有过敏史时,不宜再使用其他同类解热镇痛药,因为此类药物中大多数彼此之间有交叉过敏反应。

  6.解热镇痛药用于解热一般不超过3日(疗程3日),如症状未缓解应及时向医师咨询,不得长期服用。

  7.不宜同时应用两种以上的解热镇痛药,以免引起肝、肾、胃肠道的损伤。

  8.使用解热镇痛药时,不宜饮酒或饮用含有酒精的饮料。

  9.发热时宜注意控制饮食,多喝水、果汁,补充能量、蛋白质和电解质;对高热者当用冰袋和凉毛巾冷敷,或用50%的酒精擦拭四肢、胸背、头颈部以帮助退热。发热期间宜多休息,在夏季要注意调节室温,保持充分的睡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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