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执业药师 > 执业药师备考资料 > 执业药师辅导:《药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的管理

执业药师辅导:《药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的管理

更新时间:2010-10-25 09:27:00 来源:|0 浏览0收藏0

执业药师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执业药师辅导:《药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的管理

  《药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的管理:

  (1)包括正本和副本。正本、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发证机关建立发证、换证、监督检查、变更等方面的工作档案,并在每季度上旬报上一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因变更、换证、吊销、缴销等原因收回、作废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应建档保存五年。

  (3)企业终止经营药品或者关闭的处理:《药品经营许可证》由原发证机关缴销。(4)《药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应置于企业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

  例:《药品经营许可证》应当载明(ABDE)

  A.企业名称 B.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姓名 C.质量负责人姓名

  D.经营方式 E.经营范围

更多信息访问: 执业药师考试频道 执业药师考试论坛 执业药师博客圈

分享到: 编辑:环球网校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执业药师资格查询

执业药师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执业药师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