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执业药师 > 执业药师备考资料 > 2012执业药师复习必备:药事管理之定点生产制度

2012执业药师复习必备:药事管理之定点生产制度

更新时间:2012-09-11 09:59:26 来源:|0 浏览0收藏0

执业药师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国家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行定点生产制度。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需求总量,确定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定点生产企业的数量和布局,并根据年度需求总量对数量和布局进行调整、公布。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定点生产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药品生产许可证;

  (二)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验研究批准文件;

  (三)有符合规定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生产设施、储存条件和相应的安全管理设施;

  (四)有通过网络实施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和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生产信息的能力;

  (五)有保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

  (六)有与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安全生产要求相适应的管理水平和经营规模;

  (七)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生产管理、质量管理部门的人员应当熟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以及有关禁毒的法律、行政法规;

  (八)没有生产、销售假药、劣药或者违反有关禁毒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行为;

  (九)符合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定点生产企业数量和布局的要求。

  从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生产以及第二类精神药品原料药生产的企业,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初步审查,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从事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生产的企业,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分享到: 编辑:环球网校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执业药师资格查询

执业药师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执业药师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