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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考试药理学辅导:妊娠糖尿病药物治疗

更新时间:2013-04-19 13:41:06 来源:|0 浏览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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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执业药师考试药理学辅导:妊娠糖尿病药物治疗

  胰岛素治疗运用于国际White分类B组以上的妊娠期糖尿病, 其使用指征为FBG>6.6mmol/L。一般妊娠早期胰岛素需要量较妊娠前约减少1/3, 妊娠中期胰岛素需要量逐渐增多,到妊娠后期用量可较妊娠前增加2/3以上。胰岛素剂型可用短效中效或短长效混合注射,每天分2-3次注射。控制指标为:FBG〈5.5mmol/L(孕期正常值为3.3-4.4mmol/L),尿糖<;“+”,无低血糖及酮症酸中毒。妊娠期间尽可能避免使用一切口服降糖药。2009年6月,门冬胰岛素正式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成为中国唯一拥有妊娠糖尿病适应症的胰岛素类似物。而且,门冬胰岛素在妊娠患者中的适应症分别于2006年7月和2007年1月在欧洲和美国被批准,所以门冬胰岛素已经具有了将近3年在妊娠患者中应用的经验。

  分娩期胰岛素使用

  分娩日早晨用产前胰岛素的1/3-1/2,同时适量进餐或静脉滴注5-10 %葡萄糖溶液,每小时10-20克,使产妇的血糖保持稳定,以免发生新生儿低血糖。剖宫产前3-7天停用长效胰岛素。术中和术后必须随时监测血糖、尿糖、酮体,并调整糖和胰岛素的比例。术中可采用葡萄糖与普通胰岛素同时均匀滴注,病情轻者以糖和胰岛素5-8克与1单位的比例滴入,病重者可以2-5克与1单位的比例。术中一般补充葡萄糖70-100克。剖宫产或自然分娩后,胰岛素剂量可减少到产前的1/2或1/3量,使尿糖保持在“+”-“++”为宜。一般需3-6 周才能恢复到妊娠前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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