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执业药师考试辅导:妊娠期的用药原则
更新时间:2013-09-02 08:52:13
来源:|0
浏览
收藏
执业药师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摘要 妊娠期的用药原则是执业药师考试的重点内容,望大家牢记。
(1)需有明确的指征
(2)宜用疗效肯定、不良反应少的老药,避免用尚难确定对胎儿有无不良影响的新药
(3)小剂量有效的避免用大剂量,单药有效的避免联合用药。
(4)早孕期(前3个月)是胚胎器官形成期,应尽量避免使用药物。如应用对胎儿可能有影响的药物,需权衡利弊后再决定是否用药。如病情紧急,要应用肯定对胎儿有危害的药物,则应先终止妊娠再用药。
免费听老师讲课?点击这里!执业药师3天免费试学服务
环球网校医学考试网友情提示:如果您在此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医学考试论坛,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
环球网校医学考试网老师联系方式:62126633-6749 专业老师QQ群:328632537
编辑推荐
最新资讯
- 2025年执业药师中药知识点概述:土鳖虫(䗪虫)2024-11-13
- 2025年执业药师西药考点:丙磺舒2024-11-13
- 2025年执业药师西药考点:秋水仙碱2024-11-13
- 2025年执业药师中药知识点概述:石决明2024-11-13
- 2025年执业药师中药知识点概述:血竭2024-11-12
- 2025年执业药师中药知识点概述:没药2024-11-12
- 2025年执业药师西药考点:布洛芬2024-11-12
- 2025年执业药师西药考点:吲哚美辛2024-11-12
- 2025年执业药师西药考点:坎地沙坦2024-11-09
- 2025年执业药师中药知识点概述:茯苓2024-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