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执业药师 > 执业药师备考资料 > 2013执业药师考试辅导:进出口药品管理

2013执业药师考试辅导:进出口药品管理

更新时间:2013-09-04 08:53:54 来源:|0 浏览0收藏0

执业药师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摘要 进出口药品管理是执业药师考试的重点内容,望大家牢记。

  (1)审批机构: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进口药品注册证》。

  (2)不须申请《注册证》进口的药品是:医疗单位临床急需或者个人自用进口的少量药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进口手续)。

  (3)进口药品的程序:必须从允许药品进口的口岸进口,并由进口药品的企业向口岸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海关凭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进口药品通关单》放行。无《进口药品通关单》的,海关不得放行。

  口岸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通知药品检验机构对进口药品进行抽查检验,并收取检验费。

  允许进口的口岸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海关总署提出,报国务院批准。

  (4)禁止进口疗效不确切、不良反应大或者其他原因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

  (5)对国内供应不足的药品,国务院有权限制或者禁止出口。

  (6)进口、出口麻醉药品和国家规定范围内的精神药品:必须持有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给的《进口准许证》、《出口准许证》。

  注意:进口麻醉药品和国家规定范围内的精神药品既要《注册证》,又要《准许证》。

  (7)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已经批准生产或者进口的药品,应当组织调查;对疗效不确切、不良反应大或者其他原因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应当撤销批准文号或者进口药品注册证书。已被撤销批准文号或者进口药品注册证书的药品:不得生产或者进口、销售和使用;已经生产或者进口的药品:由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销毁或者处理。

执业药师高效保过套餐

免费听老师讲课?点击这里!执业药师3天免费试学服务

环球网校医学考试网友情提示:如果您在此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医学考试论坛,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

环球网校医学考试网老师联系方式:62126633-6749  专业老师QQ群:328632537

分享到: 编辑:环球网校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执业药师资格查询

执业药师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执业药师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