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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临床执业医师辅导:重症肌无力的治疗原则

更新时间:2013-01-30 14:20:12 来源:|0 浏览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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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重症肌无力的治疗原则

  重症肌无力的治疗原则是临床执业医师考试需要了解的内容,环球网校医学考试网搜集整理了相关知识点,以便广大考生参考学习。

  1.药物治疗

  抗胆碱酯酶药物(如:溴化新斯的明)为首选,用药原则是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增量,不可任意增减或停药。此外有时加用激素抑制自身免疫。

  免疫球蛋白。

  激素治疗时常要用小剂量维持或大剂量短程冲击以减少副作用,有时激素还可加重症状。

  2.胸腺切除术

  3.血浆交换

  4.危象的处理

  一旦发生危象,出现呼吸肌麻痹,应立即气管切开,用人工呼吸器辅助呼吸。保持呼吸道通畅,防止并发症(如肺不张、肺感染等)是抢救成功的关键。

  肌无力性危象立即补充新斯的明。

  胆碱能危象时立即停用新斯的明加用阿托品。

  反拗性危象时停用新斯的明治疗,改用短程激素治疗往往效果良好。

  5.危象的预防

  尽量避免感染和使用肌松药、麻醉药、镇静催眠药,抗生素中除青霉素外其他均可诱发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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